利德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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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6-05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广仟先生主持,出席会

议的董事应到 7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沈广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丁

耀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新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1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公 司 章 程 》 修 订 对 比 说 明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以特别决议

通过。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 下午 14:30 时在北京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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