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7 股票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16-05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458,139,534 股
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4.30 元
2、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限售期(月)
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 458,139,534 36
3、预计上市的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
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4、资产过户交割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圣济堂 100%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进行了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16)第 0208 号),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408,532,060 元,股本为 1,408,532,0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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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有关简称与发行人在 2016 年 9 月 7 日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有关简称相同。
第一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1、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
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先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6 年 1 月 12 日,渔阳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渔阳公司以圣
济堂 100%股权认购赤天化发行的股份以及渔阳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
募集配套资金签署相关协议。
3、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与渔阳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4、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
易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先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6 年 4 月 26 日,渔阳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根据标的公司
审计评估结果及最终协商作价与本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测补偿、
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补充协议。
6、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渔阳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
测补偿、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补充协议。
7、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并批准渔阳公
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8、2016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5 年第 57 次并
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
9、2016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2005 号),核准了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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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渔阳公司。渔阳公司以标的资产总交
易价格 197,000 万元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赤天化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即 2016 年 1 月 12 日。
经交易双方协商并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即 4.30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97,000.00 万元,按照发行价格为 4.30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
份发行数量为 458,139,534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赤天化没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无需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份登记情况
(一)验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 A 验字(2016)第
0208 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
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亿伍仟捌佰壹拾叁万玖仟伍佰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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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肆元整(¥458,139,534 元),出资者以股权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50,392,526 元,
股本为 950,392,526 元,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审
验,并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NZ 字第 080041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8,532,060 元,
累计股本 1,408,532,060 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托管手续。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的实施情况
2016 年 9 月 6 日,经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渔阳公司就本次交易项
下的标的资产之圣济堂 100%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贵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01006222407117 的《营业执
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已取得圣济堂 100%股权,圣济堂成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9 月 7 日,赤天化与渔阳公司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渔阳公司已向
公司交付其所持有的圣济堂 100%股权,该资产自资产交割日起由赤天化控制。
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16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四、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本次定向发行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950,392,526 股,本次
公司向渔阳公司定向发行 458,139,534 股,发行价格 4.30 元/股,本次定向发行
后,赤天化总股本增加至 1,408,532,060 股。
(二)发行对象简介
名称 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注册资本 1,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MA6DJDU93H 法定代表人 丁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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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1 日
营业期限至 2065 年 11 月 10 日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楼 26 层 448 号
联系电话 0851-84583962
货物进出口贸易(不含分销),电子产品的维修,电子零配件的经
经营范围 发,企业投资管理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名称 丁林洪持股 98.5%、丁恒持股 1.5%
关联关系: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林洪,故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得
到了监管部门的批准,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赤天化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上市公司向渔阳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重组过程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且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
情况。
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赤天化
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
司未发生与实施本次交易有关的公司资金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
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承诺履行良好,未发生承诺人违反
承诺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督促承诺人履行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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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需办理新增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该等事项不存在无法办理的重大风险。公司尚需向包括渔阳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
续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手续。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
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交易各方尚需继续切实履行其在本次交
易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法律顾问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赤天化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赤天化已完成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新增注册资本
验资、向交易对方发行新股的证券预登记手续;赤天化尚需就上述新增股份上
市事宜获得上交所同意,及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及修改章程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3、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
情形;
4、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已生效,协议双方正在按
照有关协议的约定具体履行有关协议,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双方将继
续按照有关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
6、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未发生相关承诺
方违反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方将继续履行其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
7、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相关后续
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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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流通 A 股,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到交易日。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赤天化
2、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600227
3、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渔阳公司承诺:
1、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赤本次交易完成后,渔阳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
赤天化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渔阳公司盈利预测补偿义务
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渔阳公司持有的赤天
化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赤天化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
股份数量,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赤天化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渔阳公司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赤天化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渔阳公司不转让其在赤天化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赤天化董事会,由董
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渔阳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渔
阳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渔阳公司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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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上述渔阳公司认购的赤天化股份锁定期另有要
求的,渔阳公司认购上述股份的锁定期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赤天化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节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股份变动前,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排名 (全称)
1 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2,039,210 28.62
2 陈承进 6,684,867 0.7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362,200 0.46
4 肖志忠 4,260,776 0.46
5 康涛 3,791,407 0.4
6 陈燕云 3,715,800 0.4
7 朱燕云 3,195,897 0.34
8 孙晶 3,050,000 0.32
9 沈钢 2,596,900 0.27
10 陈燕红 1,783,150 0.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排名 (全称)
1 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 458,139,534 32.53
2 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2,039,210 19.31
3 陈承进 6,673,067 0.47
4 长信基金-浦发银行-中金投资 2 号资 5,900,096 0.42
产管理计划
5 伍腾 4,368,407 0.31
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362,200 0.31
7 蔡挺辉 3,222,833 0.23
8 沈钢 2,596,900 0.18
9 孙晶 2,390,000 0.17
10 王海光 2,200,000 0.16
8
本次发行后,渔阳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32.53%的股份,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变为控股股东。渔阳公司和赤天化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51.84%的股份,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仍为丁林洪,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种类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0 0 458,139,534 32.53
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950,392,526 100 950,392,526 67.47
股份总额 950,392,526 100 1,408,532,06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资产结构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主要从事氮肥和甲醇的生产、销售,以及医药流通
业务。公司目前是贵州省最大的氮肥生产企业;近年来医药流通业务规模亦逐
年增大,在贵州省医药流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成为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近
年来,随着化肥行业产能过剩,化肥商品的特殊性逐渐退去,特别是国家对化
肥行业的运输、电价、天然气价格等政策逐步向市场价格靠拢;加之市场价格
严重下滑,化肥优惠政策面临全面取消,致使化肥行业的生产经营较为困难,
公司业绩波动明显。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拟注入圣济堂 100%股权。圣济堂致力于治疗糖尿病药物
的开发和研究,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国内知名的糖尿病药品专业生产企
业。经过多年发展,圣济堂除了在糖尿病药物细分市场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市场
优势之外,其他主要产品还包括独家苗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系列产品。结
9
合医药健康医药产业的发展趋势,圣济堂以糖尿病系列为主打药品的同时,形
成多品种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圣济堂生产基地位于贵州省清镇市医药工业园
区内,拥有保健品、片剂、酊剂、小容量注射剂、膜剂等多条生产线。圣济堂
拥有多个省级知名产品,其中“圣平”格列美脲片、“圣敏”盐酸罗格列酮片、
“圣妥”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分别被评为贵州省名牌产品;“圣敏”盐酸罗
格列酮片、“圣特”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分别荣获贵州省知名商标。圣济堂
还荣获了贵州省“成长之星”、贵州民营企业 100 强等荣誉,“圣济堂”商标
也被认定为“贵州省著名商标”。
通过本次交易,圣济堂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新增医药业务,
同时,通过募集配套资金设立肿瘤医院和糖尿病医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形成以圣济堂为核心平台,集制药、医药流通和医疗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
架构的医药健康业务平台,有助于公司实现化工+医药健康双主业平台的目标,
推动公司技术、人才、资本、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升竞争力,增强盈
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在现有氮肥和甲醇化工业务、医药流
通业务的基础上,增加医药制造业务,公司将战略转型为医药健康+化工双主业
发展的综合性公司。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1-3 月模拟的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化工业务(上市公司现有业务) 29,932.77 38.61% 142,481.11 49.22%
医药销售业务(上市公司现有业务) 34,500.87 44.50% 128,381.18 44.35%
医药制造业务(本次交易后新增业务) 13,093.17 16.89% 18,603.37 6.43%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77,526.82 100% 289,465.67 100%
2015 年度,上市公司化工业务、医药流通业务、医药制造业务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22%、44.35%、6.43%。2016 年 1-3 月,化工业务、
医药流通业务、医药制造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8.61%、44.50%、
16.89%。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医药健康相关业务收入比例将进一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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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为公司未来主要收入来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化工业务(上市公司现有业务) 384.01 2.84% 12,105.39 33.86%
医药销售业务(上市公司现有业务) 2,732.04 20.19% 9,366.73 26.20%
医药制造业务(本次交易后新增业务) 10,417.49 76.98% 14,278.08 39.94%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3,533.54 100% 35,750.21 100%
2015 年度,上市公司化工业务、医药流通业务、医药制造业务毛利占比分
别为 33.86%、26.20%、39.94%。2016 年 1-3 月,化工业务、医药流通业务、医
药制造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2.84%、20.19%、76.98%。本次交易完成后,医药
健康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将相应增加,
发行人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于发行人的高管人员结构不直接构成重大影响。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化肥生产、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业务。上市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少量日常关联
交易,包括:1、向赤天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采购煤、水煤浆添加剂,以及
接受维保劳务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等,2015 年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金额合计为
3,998.88 万元,本次交易前后无变化。2、向赤天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销售
原水、电、净化天然气等,2015 年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合计为 69.08 万元,
本次交易前后无变化。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
11
在同业竞争和非正常关联交易。
为避免同业竞争,渔阳公司和丁林洪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经营与赤天化
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2、本次重组完成后,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赤天化及
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
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赤天化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3、如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
得的商业机会与赤天化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赤天化,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赤天化,以避
免与赤天化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赤天化及赤天化
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赤天化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本人将赔偿赤天化由此遭受的损失;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赤
天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赤天化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经营与赤天化及其下属子
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赤天化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
与赤天化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
企业;3、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赤天化及其下属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赤天化,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赤天化,以避免与赤天化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赤天化及赤天化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给赤天化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赤天化由此遭受的损失;5、上述
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赤天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渔阳公司及丁林洪出具了《关于规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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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赤
天化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赤天化及其控股
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
保护赤天化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赤天化《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
当的利益,不损害赤天化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赤天化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赤
天化由此遭受的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赤天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第五节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法定代表人:薛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54047982
财务顾问主办人:肇睿、罗霄
项目协办人:姚啸漪
二、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13
负责人:张利国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 66090016
经办律师:郑超、崔白
三、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B2 座 301 室
邮编:100004
负责人:王子龙
电话:8610-88312386
传真:8610-88386116
经办注册会计师:袁志云、王亚平
四、资产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北里 27 号楼一层
负责人:刘公勤
电话:010-64411177
传真:010-64418970
经办资产评估师:方炜、李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亚
会 A 验字(2016)第 0208 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三、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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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四、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二)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六、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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