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0 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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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哈尔滨有线

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哈尔滨有

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有线”)39%的股权转让给哈尔滨元申广电

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申广电”),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哈有线股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 1388 号《资产评

估报告》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公司所持有的哈有线 39%股权所

对应的评估值为 232.59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32.59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元申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27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1,816.02 万元,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 168 号,法定代表

人:耿士平,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范围从事时政新闻以外的专题、专栏、综

艺、动画、电视剧(基础资质)的节目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从事

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经营与开发;有线电视网络增值业务的经营与开发;网络

新技术的设计、开发及相关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有线电

视器材销售;数据传输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计算机系统的集成;有线电

视网络设施的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代销中国移动的 SIM 卡、手机充值卡、IP

卡、手机;代收移动话费;代理移动综合业务查询;按授权书规定之范围办理铁

通宽带业务。(以上均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股权结构: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元申广电 49%股权,黑龙江广播电视传媒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元申广电 51%股权。

元申广电经审计的 2015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351,302,642.14

负债总额 757,557,246.84

净资产 593,745,395.30

财务指标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272,989,711.68

净利润 83,890,382.5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12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注册地址:哈尔滨利民开发区(管委会),法定代表人:耿士平,经

营范围:有线电视网络的相关业务(有线电视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和增值业务;

视频、数据、语音及多媒体通信、网络广告、信息提供和线路传输;相关技术和

产品)开发、运营、销售、服务。代收中国移动话费,代售中国移动手机卡,销

售通讯设备。(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本次股权

转让前的股权结构:元申广电持有哈有线 51%股权,公司持有哈有线 39%,北

京中辉世纪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哈有线 10%股权。

哈有线未经审计的 2016 年 6 月 30 日及经审计的 201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72,497,040.02 270,094,636.92

负债总额 308,197,923.72 358,848,744.28

净资产 -35,700,883.70 -88,754,107.36

应收账款总额 2,783,108.04 29,898,486.14

财务指标 2016年半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65,235,132.40 151,321,427.41

营业利润 -18,507,436.81 -12,234,266.02

净利润 -18,548,391.99 -13,262,056.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54,078,103.22

金流量净额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与之

进行正常的业务合作,可能产生关联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主要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于公司现实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考虑,公司决定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哈有线股

权;本次股权转让前哈有线须清偿其之前所欠公司的所有债务,这将有利于盘活

公司资产,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出售哈尔滨有线电视

网络有限公司的 39%的股权,预计产生 232.59 万元的处置收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中联评报字【2016】第 1388 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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