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9,042,2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9.54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小星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钢股份 2016 年半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A股 969,041,661 99.9999 600 0.00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新钢股份 2016 年半年 889,280 99.9322 600 0.0679 0 0.0000
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陈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