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6-023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土地事项的议案;
经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对公司(含控
股公司)购买土地事项交易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50%的项目行使决策权和审批权,授权有效期为三年。
为增强公司参与土地拍卖决策的灵活性及时效性,同意在上述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在董事会闭会期
间,在遇有土地招投标等紧急情况时,根据经营计划和经营班子提议,
对公司(含控股公司)购买土地事项交易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资产总额 50%的项目行使决策权和审批权,事后通报董事会并备
案。授权有效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质押公司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融资或为子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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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所持股权融资功能、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融资灵活
度,同意公司在未来一年时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所持有的部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股权)
进行债务融资或为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债务融资及融资
担保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经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
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高科置业提
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详见公司临 2016-005 号和临
2016-012 号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高科置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余额
为 0 元),融资期限及融资担保截止日期(签署合同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融资及融资担保主要用途是置换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股权质押融资及
融资担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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