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6-028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6年9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9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徐宏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141,316,524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1.183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41,310,82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1.180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瑞
律师事务所谭伟业律师、滕云龙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零部件、原材
料、钢材及废金属等、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劳务和加工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56,845,3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99.99%;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股数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345,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762%;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弃权股数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238%。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滕云龙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