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6-039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事项
1. 2016年5月2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
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4月29日公司《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2016年4月29日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
告(公告编号:2016-008)》和2016年5月21日《茂名石化实
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1)》。经核查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现需调整2016年度(增加)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公司2016年度向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采购
商品原审批的额度为1000万元,现调整为3000万元,增加公
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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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16年度向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商
品原审批的额度为10000万元,现调整为30000万元,增加公
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000万元;
(3)公司2016年度向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商
品原审批的额度为20000万元,现调整为40000万元,增加公
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000万元。
上述各项调整事项,累计增加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42000万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0.2.11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需
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法律程序。董事会在审议
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毛远洪、徐柏福应回避表决。
2.调整事项涉及的关联人名称: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
司
3.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前后的金额: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前后的金额,见下表:
关联交易 调整前预计 调整后预计
关联人
类别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20,000.00 20,000.00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 30,000.00
向关联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茂名石油分
采购商品 10,000.00 10,000.00
公司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1,000.00 3,000.00
小计 241,000.00 263,000.00
向关联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000.00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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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动力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
300.00 300.00
名石化分公司
小计 20,300.00 20,300.00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20,000.00 40,000.0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5,000.00 5,000.00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
100.00 100.00
向关联人 名石化分公司
销售商品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120,000.00 120,000.00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100.00 100.00
茂名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小计 145,700.00 165,700.00
向关联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00.00 2,000.00
提供劳务 小计 2,000.00 2,000.00
接受关联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500.00 500.00
人提供的
小计 500.00 500.00
劳务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
接受关联 1,000.00 1,000.00
名石化分公司
人提供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0.00 200.00
资产租赁
小计 1,200.00 1,200.00
合 计 410,700.00 452,700.00
4.审议程序:本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
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016年9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已审
议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
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远洪、徐柏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
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应回
避表决。
(二)2016 年 1-6 月公司与所有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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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 2016 年 1-6 月金
别 关联人 额(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46,368.57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4,315.11
向关联人采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12,178.84
购商品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茂名石油分公司 3,252.01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1,121.48
小计 67,236.0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4,592.57
向关联人采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
购动力 分公司 104.69
小计 4,697.26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16,681.3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75.55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
向关联人销 分公司 7.44
售商品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24,672.99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茂名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 1.18
小计 41,638.46
向关联人提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472.36
供劳务 小计 472.36
接受关联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1.36
提供的劳务 小计 1.36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
接受关联人
分公司 177.85
提供的资产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62.95
租赁
小计 240.80
合 计 114,286.23
二、本次调整事项涉及的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文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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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项目不得经营);贸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涉及前置审批
的项目除外);销售:煤炭、石油及化工产品(除成品油、危险
化学品、液化石油气)、机械设备、电气仪表、汽车配件、建筑
材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汽车、化肥;利用国外贷款
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和其他国际国内招标
业务;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及相关服务;承办国际金融组织贷
款项目下的国际招标采购业务;承办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
程;承办展览展示;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设备租
赁;自有物业租赁;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按粤
湛危化经字【2016】03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项
目经营,有效期至2019年7月21日)。
(2)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伟庆
注册资本:10 亿元
主营业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沥青及其他石油
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
证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8号25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等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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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第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即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
司同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控制,均属于国有特大型工业企
业,其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且历年与公司进行
的关联交易无不良履约纪录,未形成坏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2016年度与该等交易对手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本次额度
调整)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其额度调整
总体来讲,公司 2016 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
或协议定价,且协议定价水平均未高于协议定价项目的市场水平,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也遵循市场惯例,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额度调整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
在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方面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定价或定价公式的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不涉及重新签署协议的情形。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在总体框架类协议约定的产品、规格、质量、
指标和定价及定价公式的基础上,按实际发生的采购量或销售量
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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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及其额度调整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及其额度调整的必要性,并说明选择与关联人
(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鉴于公司(包括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目前
的原料及动力供应商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已更名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
司华南分公司、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炼油销
售有限公司外,无法从其他市场交易方取得满足公司现有生产经
营规模的同类原料及动力。另外,公司的综合服务采购和部分产
品的日常销售亦构成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已更名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
司华南分公司、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炼油销
售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体来讲,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已更名为: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中国石
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和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本次额
度调整),系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必需。
2.从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付款(收款)条件的合理性等
方面分析关联交易有无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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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总体来讲,公司 2016 年度各类日常关联
交易均执行市场价或协议定价,且协议定价水平均未高于协议定
价项目的市场水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款符合
交易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额度调整不涉及定
价或定价公式的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
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原料采购依赖第二大股东中
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已更名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业务性质和
历史原因形成,未来可预见的期限内,该等依赖程度不会减弱。
但公司将进一步拓宽原料采购渠道,加大原料外购量,以逐步降
低原料采购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同时公司将加强与关联方的沟
通协商,争取合理和稳定的价格水平,以保证公司合理的利润水
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该事项已取得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将《关于调整公
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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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联
交易的调整主要系基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与预估的差额,不涉及定价机制或公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本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通知、指引等
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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