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9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关于将其质押的公
司股份办理了提前购回交易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 年 1 月 14 日,灵康控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
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灵康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
股 2,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6%)质押给浙商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1 月 14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
2016 年 9 月 14 日,灵康控股将上述质押给浙商证券的 2,200 万股股份提前
购回,并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灵康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2,870 万股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0%;本次灵康控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后,尚处于质押状态
的股份数为 1,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4%,占灵康控股所持公司总股数的
13.21%)。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的情况。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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