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6-07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
院拍卖通知书,因周相明与庄明能源(青岛)有限公司、龚杰等借款纠纷,德国
希斯庄明有限公司持有的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22.94%
股权将由青岛益亨拍卖行有限公司依法拍卖。公司放弃上述转让股权标的的优先
购买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放弃优
先购买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华东重工情况介绍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8 日
注册资本:3,268.85 万美元
注册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崮山路 55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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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从事金属切削机床的生产和销售;大型、精密机械零部件的加工
与销售;压力容器的制造(种类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68.83%
德国希斯庄明(香港)有限公司 22.94%
威海建国机电销售有限公司 3.37%
威海承和机电有限公司 2.69%
威海德隆机械有限公司 2.17%
华东重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8,201.12 64,944.73
负债总额 50,417.71 54,979.38
净资产 7,783.41 9,965.35
营业收入 1,436.45 6,667.08
净利润 -2,217.88 -4,917.83
三、出让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德国希斯庄明有限公司(简称“希斯庄明”)
成立时间:2006 年 6 月
注册地址:香港鲗鱼涌泽街 28 号东港中心 11 楼 1108 室
注册资本:100,000 港元
该公司是由位于德国杜塞尔多夫市原德国希斯公司主要管理成员和位于美国
新泽西州美国庄明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企业——希斯庄明控股有限公司
控制下的全资企业,董事总经理 Kit Kung(中文名:龚杰),该公司主要负责亚洲
地区特大型机床产品市场销售和技术推广。
2009 年 1 月,德国希斯庄明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华东重工,持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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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25%,2011 年 7 月,华东重工增资稀释至 22.94%。2010 年 10 月,希斯庄明将
其持有的华东重工的全部股权质押给青岛大宝源典当有限公司,为庄明能源(青
岛)有限公司向青岛大宝源典当有限公司 6,000 万元借款及利息提供质押担保,并
于 2010 年 10 月 26 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后青岛大宝源典当有限公司将该债权
转让给周相明。
2016 年 1 月,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各方确认的欠款金额为 8,500 万
元,周向明与庄明能源(青岛)有限公司(借款人)、德国希斯庄明有限公司(担
保人)、尹生德(担保人)、龚杰(KUNG KIT)(担保人)达成和解协议,其中 6,300
万元用德国希斯庄明有限公司持有的 22.94%的华东重工股权抵顶。
2016 年 9 月,公司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通知书。
四、产权拍卖情况介绍
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http://www.qdcq.net/)2016年9月2日发布的益亨拍卖公
告(2016)司法拍卖第475期,主要信息如下:
拍卖日期:2016年10月8日上午10:00
拍卖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
拍卖标的:德国希斯庄明有限公司持有的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22.94%股权
拍卖方式:按现状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起拍价及保证金:起拍价6,300万元,保证金1,260万元。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五、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没有改变公司持有华东重工的股权比例,对公司
在华东重工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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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完成后可能导致华东重工的企业类型由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本次拍卖完成后德国希斯庄明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华东重工的股权,公司及
子公司与其合作的项目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
和持续经营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没有改变公司持有华东重工的股权比例,
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在华东重工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
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
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华东重工的少数股权的优先购
买权。
七、其他事项
本次华东重工少数股权拍卖尚未完成,受让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具体进
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等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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