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次修订)
二 O 一六年九月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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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
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更新修订,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更新修订,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公司 2016 年 8 月 15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新修订,并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更新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
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
等不超过 5 名的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300 万股(含)。若公司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
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特定对象认购的三联虹普向其发行的股份持股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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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9,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81,100 77,100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0 2,200
合计 83,300 79,3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相关法律法规
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
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7、公司分红政策及分红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
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
9、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出现
一定幅度的增长,而募投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释放,因此,公
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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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摊薄的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
补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和《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
行承诺的公告》。
10、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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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8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0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2
三、发行对象及其及认购方式.............................................................................................. 13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14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4
(二)定价原则及发行数量.......................................................................................... 14
(三)限售期...................................................................................................................15
(四)发行方式...............................................................................................................16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16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6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6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17
九、上市地点...........................................................................................................................17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17
十一、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7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8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8
二、募集资金运用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8
(一)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 18
(二)补充流动资金.......................................................................................................2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4
(一)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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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6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26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26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8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等是否进行调整;预
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28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28
(二)公司章程等是否进行调整.................................................................................. 28
(三)预计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28
(四)预计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28
(五)预计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28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2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9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30
六、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风险说明...................................................................................... 30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30
(二)募投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30
(三)锦纶行业投资速度放缓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30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31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31
(六)因发行新股导致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31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31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32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2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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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6
八、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37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37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作出的有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37
(三)公司相关主体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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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三联虹普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本预案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
者及自然人等不超过 5 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00 万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别说明: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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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Beijing Sanlian Hope Shin-Gosen Technical Service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384
证券简称 三联虹普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4,935.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迪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泽路 2 号院(西区)3 号楼 W-301、
办公地址
W-302、W-303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8000903396
电话号码 010-64392238
传真 010-64391702
公司网站 http://www.slhpcn.com
电子信箱 slhp@slhpcn.com
纺织化工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纺织化工工程设计、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经营范围
通讯设备(除无线电发射设备)、化工设备;信息咨询(除中
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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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大数据成为重要资源,“大数据+”促进产业升级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引发了数据量的爆发式增
长,使得数据资源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和核心创新要素。据著名咨询公司
IDC 统计,全球所掌握的数据,每 18 个月就会翻倍。到 2020 年,全球的数据量
将达到 40ZB,其中我国所掌握的数据将占 20%。大数据的广泛深入应用,使人
类社会逐渐走向数据经济时代。
大数据将引领传统产业创新驱动与转型升级。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
资金流、人才流,将深刻影响社会分工协作的组织模式,促进生产组织方式的集
约和创新。大数据推动社会生产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
高效化利用,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可显著提升经济运行水平
和效率。大数据持续激发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催生新业态,已成为互联网等新兴
领域促进业务创新增值、提升企业核心价值的重要驱动力。大数据产业正在成为
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对未来信息产业格局产生重要影响。
2、国家大数据战略为大数据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出支持和鼓励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2014 年 3
月,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在大数据等方面赶
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2015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
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
开、数据开放为抓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府服务
水平。2015 年 8 月,《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要求
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和基于大数据
的网络安全技术研究。2015 年 10 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大数据战略、利用大数据技术作出明确部署,指出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
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2016 年“两会”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正式出台,纲要明确提出了实施国家大数据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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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在大数据与产业应用方面,我国将致力于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
展新生态,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
展,探索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和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一批满足大数据重大应用需求的产
品、系统和解决方案,建立安全可信的大数据技术体系,构建形成政产学研用多
方联动、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3、我国纺织产业大而不强,面临新的形势变化
纺织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海关数据,
2014 年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67,220.10 亿元、利润总额为 3,662.70 亿
元、全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为 2,984.30 亿美元,为国民经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中国纺织业目前的产量已超过世界总产量的一半,纺织纤维加工量、出口额占全
球比重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超过世界的三分之一。
然而,目前我国纺织产业整体“大而不强”,存在众多传统管理手段难以治
理的痛点,如:产业链条很长,上下游讯息长期不对称,造成供求关系错配,导
致资源浪费;整体产业集中度过低,缺乏规模效应;产业普遍信息化程度不高,
产供销管理缺乏效率;企业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缺乏信息共享和交换,大量有
效信息被无谓损耗;产业内有数十万家企业,大量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瓶颈;对终
端客户需求认知不足,设计能力缺失等。
与此同时,我国纺织业的内外部环境也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
近年来,全球纺织产业要素资源进一步调整布局,中国纺织产业面临着更大
的双重竞争压力。一方面,发达国家实行“再工业化”战略,其在价值链高端领
域仍占据强势和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以东南亚、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主的发展中
国家,正在成为中国纺织工业传统优势的有力竞争者。国际区域性经贸合作向纵
深推进。
国内外纺织产业市场虽总体保持稳定增长,但消费结构、消费方式正在发生
深刻变化。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还保持一定的增长。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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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和消费升级将是产业发展的最大动力。产业用纺织品发展势头强劲。跨境和
国内电子商务高速发展。
互联网经济深刻影响传统产业模式和消费模式。重构商业链条,催生了企业
间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制造模式向需求导向转变。电子商务对传统纺织品服装销
售渠道的补充和替代作用不断加强。
传统管理模式日渐凸显的问题以及新的产业态势对我国纺织业形成了双重
冲击,但其中同样也蕴含了新的机遇。如何顺应形势、解决产业痛点,把握机遇
实现转型升级成为我国纺织产业目前面临的主要课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完善业务结构
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对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不断投入和发展的同时,也对以大
数据为代表的创新技术及其对传统工业、制造业的深刻影响予以了充分关注。公
司于 2015 年 4 月设立了面向创新信息产业领域的北京众成创新信息产业投资基
金,该基金参股了大数据公司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电联行”),并与其开展了多层次的合作。随着在大数据领域的拓展,公司开始
寻求大数据技术与纺织产业的结合与应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的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将充分发挥公司生
产性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竞争优势,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将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与纺织产业相结合,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抢占优势市场先机,形成先入优势,为公司实现业务升级
和战略布局奠定良好基础。
2、利用公司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作为国际一流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商,已为国内四十多家锦纶生产企业
提供过工程技术服务,并与国内锦纶民用长丝产量排名前十位的生产企业中的八
家维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一方面依托自身在锦纶行业内的地位以及与大量下游客户的长期合作
关系,深入纺织产业大数据领域,为产业内企业提供高附加值的综合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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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通过对产业数据的收集分析,公司将进一步加深对纺织产业的理解,
提高客户服务的针对性,丰富客户服务的方式和领域,增强客户粘性,发掘新的
商业和投融资机会,提升公司对下游行业的影响力。工程技术服务和大数据运营
的协同发展,将全面提升公司在纺织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3、提升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随着流动资金需求的上升,为保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
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实资金保障。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可以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的
财务风险。另外,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大
幅提升,为公司经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为公
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
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 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除应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 3,300 万股;
若该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公司股份,则该认
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该认
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 3,300 万股,
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数量的上限
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 = Q0 ×(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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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限,即 3,300 万股;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Q1 为调整后的单个认购
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数量的上限。
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
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定价原则及发行数量
1、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三联虹普非公开发行期首日。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 = P0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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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 - 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300 万股(含)。若公司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具
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 = Q0 ×(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三)限售期
特定对象认购的三联虹普向其发行的股份持股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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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9,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81,100 77,100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0 2,200
合计 83,300 79,3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相关法律法规
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
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4,935.20 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迪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6,769.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2%。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
数量为上限 3,3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刘迪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37.1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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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分
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十一、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更新修订,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更新修订,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公
司 2016 年 8 月 15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新修订。并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更新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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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9,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81,100 77,100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0 2,200
合计 83,300 79,3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相关法律法规
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
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募集资金运用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大数据的战略地位堪比工业时代的石油,其加速发展成为时代潮流
当今时代,大数据日渐成为与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一样重要的战略资源。近
年来,大数据的发展呈几何式增长,未来发展空间则更为巨大。据著名咨询公司
IDC 统计,全球所掌握的数据,每 18 个月就会翻倍。到 2020 年,全球的数据量
将达到 40ZB,其中我国所掌握的数据将占到 20%。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
《2015 年中国大数据发展调查报告》,2015 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将达到 115.9
亿元,增速达 38%。预计 2016 至 2018 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还将维持 40%左
右的高速增长。
从 IT 时代进入 DT 时代,大数据的重要性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认同。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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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 2012 年在全球率先推出的“大数据行动计划(Big data initiative)”,
在该计划支持下,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开发了完整的大数据开源软件平台,对产
业界大数据技术走向产生巨大影响。白宫 2014 年 5 月发布《大数据:抓住机遇,
守护价值》的大数据白皮书,认为大数据正在改变世界,鼓励使用数据以推动社
会进步。欧盟委员会于 2014 年 7 月提出,欧盟各成员国应积极迎接大数据时代,
并宣布未来将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发展大数据业务,如资助推出具有颠覆意义的大
数据理念、创建开放式数据孵化器、在成员国创建数据处理设施网络等。2012
年 7 月,日本总务省 ICT 基本战略委员会发布了《面向 2020 年的 ICT 综合战略》,
将重点关注大数据应用所需的社会化媒体等智能技术开发、传统产业 IT 创新、
新医疗技术开发、缓解交通拥堵等公共领域应用等。在我国,2014 年 3 月,中
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在大数据等方面赶超先进,
引领未来产业发展。2015 年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强调
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将大数据建设上升到了“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
新动力”高度。
随着各国政府鼓励政策的不断出台,大数据正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发
展;各行各业的很多大企业都已经或正在建设大数据平台,以有效整合数据资源,
支持企业的业务运作,并累积了很多可资其他企业效仿的大数据应用经典场景。
如通用电气(GE)通过其建设的 Predix 工业大数据平台,可以智能化地完成对
生产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监控设备性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加以实时维护等任
务;再如海尔集团搭建的 SCRM 数据平台,是一种社交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通过记录送货信息外的用户姓名、地址等数据,生成详细的用户画像,预测用户
需求。而大数据的应用,正极大地促进着各产业的效率提升和创新进步。麦肯锡
2011 年报告指出,大数据为美国的医疗服务业每年节省 3000 亿美元,帮助美国
零售业净利润增长 60%,帮助制造业在产品开发、组装等环节节省 50%的成本。
(2)国内纺织产业整体大而不强,需要通过大数据手段助推纺织业效率提
升和产业整合
纺织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海关数据,
2014 年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67,220.10 亿元、利润总额为 3,662.70 亿
元、全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为 2,984.30 亿美元,为国民经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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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业目前的产量已超过世界总产量的一半,纺织纤维加工量、出口额占全
球比重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超过世界的三分之一。
然而,目前国内纺织产业整体“大而不强”,存在众多传统管理手段难以治
理的痛点,如:产业链条很长,上下游讯息长期不对称,造成供求关系错配,导
致资源浪费;整体产业集中度过低,缺乏规模效应;产业普遍信息化程度不高,
产供销管理缺乏效率;企业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缺乏信息共享和交换,大量有
效信息被无谓损耗;产业内有数十万家企业,大量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瓶颈;对终
端客户需求认知不足,设计能力缺失等等。
纺织产业的现状,为大数据提供了多个应用场景:①通过对生产数据、销
售数据、ERP 系统数据、财务数据等的分析,可以加强单个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程度,从产品设计、设备和原料采购、制程、精准营销、物流等多个方面提升
企业个体的经营效率;② 利用交易数据、资金流数据和物流数据的分析,对企
业信用进行评价,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③通过大数据联接信息孤岛,使上下
游信息传导通畅,提升上下游供需契合度,降低无效产能;④通过产业内企业
信息共享,可以实现企业的分层分级,促进企业间的并购投资活动,提升产业
集中度。
(3)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需要通过项目实施实现跨越式发展
公司是国内首家锦纶聚合及纺丝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商,长期致力
于提升国内锦纶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作为国内最大的锦纶工程技
术服务公司,拥有一流的专业技术,客户基础稳定且持续扩大,自设立以来已为
国内四十多家锦纶生产企业提供过工程技术服务,是国内锦纶工程技术创新的引
领者。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技术服务商,未来将持续致力于提升化纤行业及其上下游
行业的竞争力。按照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一方面将沿着目前服务的化纤行业往
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以拓展服务范围,另一方面将在传统技术服务手段上叠加大
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服务手段,以增强服务能力。
针对一个大型产业的大数据应用,不仅需要基础数据采集后的存储能力,更
为关键的是需要对大数据的处理能力。首先,由于基础数据存储量的不断增加,
数据的清洗已很难通过人工等初级手段完成,需要通过智能化清洗提升效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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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随着大数据应用层次的提高,对基础数据的计算分析能力要求日益提高,需
要配置更复杂的软件和更精密的硬件。本项目的实施,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
升服务手段和拓展服务范围的重要保障。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大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的鼓励政策不断出
台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出支持和鼓励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强调要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
融合来引领和带动整个制造业的发展,进而实现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
变。2015 年 8 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着力推进数
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2016
年 3 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出台,纲要明确提
出“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探索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完善大数据产业链”,这意味着国家大数据战略被写入了十三五规划中,未
来将出台更密集的政策利好。
大数据已经上升到资源的高度,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技术动力与战略资
源。公司立足于现有产业,推动大数据的应用水平,促进大数据的应用创新,符
合国家对大数据产业的宏观支持政策。
(2)公司的技术服务商地位和在纺织产业链中的卡位优势,有利于项目的
实施
公司作为引领国内锦纶工程技术的专业服务商,与锦纶行业的核心企业长期
保持密切合作。由于专业技术服务商的目标客户是全行业参与者,凭借与行业内
优势生产型企业的密切合作,有能力掌握行业运行现状和发展脉络,也有机会通
过对行业核心技术的把握,成为行业的组织者。
公司自设立以来已为国内四十多家锦纶生产企业提供过工程技术服务,与现
阶段国内锦纶民用长丝产量排名前十位生产企业中的八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客户黏度较高。公司作为在纺织产业链上深耕 15 年的专业技术服务商,
与纺织产业的制造商和贸易商不存在竞争关系,业内公信力高,能够成为创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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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创新理念、创新模式与传统产业跨界融合的桥梁。
在纺织产业链上,处于中端的合成纤维(主要包括涤纶、锦纶)行业产业集
中度较高。以锦纶行业为例,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锦纶民用长丝生产企业产能约占
当年国内锦纶民用长丝总产能的 60%;而处于后端的纺织面料行业集中度很低,
企业众多。公司在产业链上具备卡位优势,能够通过服务的同行业客户,取得上
下游行业的大量数据,为项目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3)公司通过引进内部人才和谋求外部合作,持续加强大数据方面的人力
和技术储备,为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 2015 年起,公司开始在传统工程技术服务手段之上,积极探索扩展大数
据服务手段。一方面,公司与化纤行业的原有客户及其他大型企业积极沟通交流,
挖掘它们对大数据服务的具体需求;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引进内部人才和谋求外
部战略合作,持续加强大数据方面的人力和技术储备。2015 年 4 月,公司向国
内领先的大数据企业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电联行”)
增资 2 亿元。2016 年 3 月,公司与金电联行出资设立了贵阳三联金电民生产业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目前公司通
过与金电联行的合作,已经完成了个别化纤行业龙头企业的大数据采集和数据拼
图示例。
金电联行于 2007 年在北京成立,拥有中国第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信
用技术体系,通过云数据挖掘、云信用计算和云结构服务三大核心技术,实现了
信息采集、数据运用、分析计算和评价结果的高度客观性、智能性和高效性,在
大数据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底蕴。根据公司与金电联行于 2016 年 6 月签署的《技
术授权协议书》,公司与三联金电的合资公司贵阳三联金电在未来三年,可以无
偿使用金电联行拥有的各项大数据工厂技术。
2016 年 5 月,公司与专注于企业管理咨询的公司北京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兮易”)及其原股东达成协议,以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对其
进行增资,并通过设立合资子公司的方式,进一步探索纺织企业管理咨询方面的
大数据应用。北京兮易成立于 2015 年 2 月,构建了国内首个企业核心能力测评
平台 CCIAI,基于自有的大数据技术和算法模型,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核心能力评
价、分析和业务流程体系的改善服务及提供在转型阶段的战略决策、定位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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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的全方位服务,其服务的行业内标杆客户包括青岛海尔、国美电器、三一重
工、双汇发展等。根据公司与北京兮易于 2016 年 5 月签署的《企业核心能力测
评平台授权书》,公司可以在 2016 年 8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1 日间,在纺织产业
领域享有企业核心能力测评平台的使用权、开发者身份权利以及特定著作权申请
权。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已招聘了部分大数据方面的人才,包括研究员、数据
工程师和数据分析师等。后续还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招聘其他相关专业人才。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大数据技术均为行业内成熟技术,并非难以获取的尖
端技术。该项目未来引进人才与技术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
进度,按需逐步引进人才与技术,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4)可靠和广泛的数据源,为项目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长期为锦纶生产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与该行业龙头企业有密切的黏
结度。基于化纤行业对上下游行业的辐射作用,公司通过对化纤企业的数据采集,
可以获取较全面的纺织产业内企业的产销存等个体数据。此外,公司与产业集群
效应显著的地方政府及纺织产业协会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并能共享技术合
作方金电联行的合作政府资源,有较可靠的群体数据获取渠道。通过个体数据和
群体数据、条数据和块数据、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的多维度叠加,并结合有效的
产业垂直数据整合模型,可以产生更有深度的产品并拓展更广阔的应用场景。
(二)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
2015 年以前,我国锦纶行业快速发展,行业产值和销售量持续增加,进而
带动了我国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整体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公司在锦纶工
程技术服务领域取得了优良的市场业绩,承建了多个国内工艺技术领先的锦纶聚
合及纺丝工程项目,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和市
场优势地位。因此,公司不仅在销售方面实现了快速增长,而且在结算模式上采
用了较高比例的预收款结算方式。
2015 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
增速有所放缓,锦纶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面对新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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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公司一方面将坚持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注重研发投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不断加强新工艺及装备技术的研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另一
方面,为了巩固和加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公司将适当调整结算模式,降低预收
款比例。研发的持续投入以及预收款的减少均增加了公司未来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
2、公司处于业务扩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资金支持
近年来,公司对以大数据为代表的创新技术及其对传统工业、制造业的深刻
影响予以了充分关注。公司于 2015 年 4 月设立了面向创新信息产业的北京众成
创新信息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出资 2 亿元参股了大数据公司金电联行,并与其
开展了多层次的合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正是基于公司在大数据领域
的拓展和积累,并积极寻求大数据技术与纺织产业结合的结果。公司在今后的发
展中,将深耕大数据资源和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创新技术
与大数据的融合与应用,不断开拓大数据在纺织产业中的应用方式。在强化公司
大数据技术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同时,也实现公司工程技术服务与大数据技术服务
的融合发展和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对纺织产业的理解力和影响力。
目前公司处于业务扩展的关键时期,公司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和一定的
资金储备。
3、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自上市以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持续增加。2015 年末公司长短期借款余额
合计达 1.95 亿元,较 2014 年末的 5,000 万元增长了 2.9 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财务稳健性和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加强,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投融资能力,提升公司的
整体竞争力,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以及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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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大数据的 4V 特性对数据处理与分析提出更高的要
求,建立一套高效、全面、兼具通用性和扩展性、带有行业特点的大数据处理与
分析系统,从而得到更广、更深、更准确、更及时的结论,对单体企业乃至整个
产业的运营均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目标就是建立这样一套自动化、批量化地完
成大数据采集、清洗、处理、分析、通用应用的软硬件平台系统。数据工厂的概
念借鉴于传统制造业工厂的概念,原始数据、处理中间成果及分析分别对应原材
料、半成品、产品,数据存储对应仓库,采集、清洗、加工、分析等对应流水线,
各种分析模型、算法及其他功能组件对应流水线上的各种机器和工具,数据工程
师、数据科学家、业务分析师等对应不同层次的产业工人。通过数据工厂的建设
与运行,可以有效地组织人、数据、技术、业务知识、具体作业,促进大数据处
理与分析向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发展。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是一个纺织产业链的大
数据云存储及自动化、批量化处理平台,将为纺织产业企业、相关金融机构及政
府部门等提供高性能有价值的数据应用服务。
本项目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1)为核心客户提供定制化综合数据治理服
务,帮助企业实现自身数据管理能力提升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并实现上下游关联
企业的数据有效分享;(2)实现票据信息的挖掘,为客户提供高效的票据使用
建议,并争取更低的贴现率;(3)为货主或司机提供优化物流的基础数据分析
服务;(4)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互联网 SaaS 服务,形成企业核心能力测评分析
改善平台,并提供产业信息咨询服务,包括原材料供应量及价格趋势分析和预警、
产品需求量及价格趋势分析和预警、企业战略咨询、经营管理咨询服务等;(5)
由于大数据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宽和延伸,大数据工厂投资所形成的存储和加工量
将不断产生新的商业价值。
该项目拟在位于苏州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吴淞路的子公司苏州敏喆厂区进行
建设,并拟在外地设立数据灾备中心。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额总额为 8.11 亿元,投资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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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建设费用 6,050.00 6,050.00
硬件设备 38,500.00 38,500.00
软件等无形资产 19,500.00 19,500.00
办公、服务设施及配套
13,050.00 13,050.00
建设
铺底流动资金 4,000.00 0
小计 81,100.00 77,100.00
3、项目进度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 2.5 年。项目自建设期第 2 年起边建设边运营,预计第 5
年起完全达到设计能力。
4、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 81,100 万元,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预计营业收入为 3.90
亿元,投资回收期 6.27 年(税后)。
5、项目立项及其他相关手续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本项目不
涉及新用土地,不涉及环评手续。
(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2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增强资金实力以支
持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对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不断投入和发展的同时,也对以大
数据为代表的创新技术及其对传统工业、制造业的深刻影响予以了充分关注。公
司于 2015 年 4 月设立了面向创新信息产业的北京众成创新信息产业投资基金。
该基金参股了大数据公司金电联行,并与其开展了多层次的合作。随着在大数据
领域的拓展,公司开始寻求大数据技术与纺织产业的结合与应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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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和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抢占优势市场先机,形成先入优势,为公
司实现业务升级和战略布局奠定良好基础。公司一方面依托自身在锦纶行业内的
地位以及与大量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深入纺织产业大数据领域,为行业内企业
提供高附加值的综合数据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对产业数据的收集分析,公司将
进一步加深对纺织产业的理解,提高客户服务的针对性,丰富客户服务的方式和
领域,增强客户粘性,发掘新的商业和投融资机会,提升公司对下游行业的影响
力。工程技术服务和大数据运营的协同发展,将全面提升公司在纺织领域的综合
竞争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
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有
利于充实资金、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在项目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会受到影响。但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未来
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有望得到提升。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缓解公司日常经
营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稳定性。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公司将获得不超过
7.93 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流入,筹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金实力
将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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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等是否进行
调整;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建设将使公司业务扩展至纺织产业大数
据的运营和服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暂无其他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
(二)公司章程等是否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预案出具
日,除上述修改外,公司尚无对章程其他事项修改的计划。
(三)预计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将引进不超过 5 家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增加不超过 3,300 万股流通股或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
(四)预计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
导致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发生变动。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预计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作为一家专业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为锦纶工程技术
服务,通过工程总承包模式(EPC 模式)为锦纶生产厂商建立生产线提供技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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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设计、设备集成服务,最终以“交钥匙工程”形式向客户交付。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服务范围由锦纶化纤行业沿上下游扩展至纺织产业,服务手段由传统方
式扩展至大数据等新型方式,既拓展了服务范围,又完善了服务手段,从而整体
上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技术服务格局。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
公司的资金实力将有效提升,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在项目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会受到影响。但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未来
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有望得到提升。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缓解公司日常经
营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稳定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获得大幅提
升;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陆续投入,未来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
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逐渐增加。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系,也不会因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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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
力,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主要
用于项目建设,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
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走向、锦纶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上游原
料供应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等因素影响,锦纶企业的经营会呈现出周期性波
动,由于目前发行人主要业务是为锦纶企业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对
锦纶行业发展存在较强的依赖性。若发行人不能及时发现市场变动信息,调整经
营策略,锦纶行业经营情况及投资节奏的变动将影响到发行人的业务扩张和盈利
水平。
虽然目前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仍然保持增长趋势,截至目前发行人亦未
发生正在执行的工程项目因非正常原因导致延缓或取消的情况;但是,在未来年
度里若锦纶企业盈利水平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发行人可能面临客户固定资产投资
速度放缓、在建锦纶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滞后、客户延迟或者取消投资计划等情况;
从而造成发行人面临新签订单规模下降,已签署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盈利水平降
低和款项回收无法保障等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目前锦纶行业产能集中较高特点仍然存在,发行人为锦纶企业提供整体工程
技术,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状短期内难以回避。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前 5 大客户实现收入分别为 23,168.40 万元、31,337.83 万元、
28,528.06 万元和 12,282.84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67.01%、75.01%、75.95%
和 95.84%。若公司出现核心客户流失或核心客户无法正常履行与公司签署的业
务合同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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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工艺、设备的
先进性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已对聚酰胺聚合、纺丝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
案中的部分工艺、技术、设备申请专利保护,但是公司相当一部分自有技术和技
术 Know-How 不适合申请专利予以公开;同时,作为技术密集企业,技术人员
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经营和发展的根本。
随着公司持续发展,尤其是公司上市后,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对技术人才
的扩充需求将进一步显现,能否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并吸引更多的技术人才,
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公司若有核心技术泄密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
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降低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给公司
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的投产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具有重大影响,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
能力。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已进行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和市场预测,具
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
本次项目的新产品、新服务处于市场拓展期,尚未形成稳定收入。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若
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可能存在的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问题,可能对
项目实施效益和效果产生影响。
(五)募投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预测 2016 年-2020 年固定资
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合计金额分别为 400 万元、6,614.75 万元、11,208.08 万元、
14,477.08 万元、14,077.08 万元,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将给公司带来净利润分别
为-2,700.00 万元、922.46 万元、1,200.13 万元、6,649.48 万元和 18,464.48 万元。
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的市场调查及严格的可行性论证,
认为项目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公司产品或服务销售仍然会存在各种不可预
见因素,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达到预期的收入水平,则发行人可较好
的消化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对盈利能力带来的影响。但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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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大幅低于预期,则可能形成由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增加折旧、摊销费用
而降低发行人利润水平的风险。
(六)不能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通过,重新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苏州敏喆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税发〔2008〕111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
的通知》及国税函[2008]98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度缴纳
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报告期内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苏州敏喆
2015 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如果将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或相关子公司的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复审,所得税率将会有相应变化,进
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因发行新股导致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
在项目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等财务指标将会受到影响。未来随着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步发展,公司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逐步上升。
同时,本次发行亦将导致公司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稀释的风险。未来,
公司将通过修订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未来回报规划等方式,减轻股东分红减
少的影响。
(八)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大幅降低的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408.28 万元、21,627.62 万元、-9,038.34 万元和 1,745.32
万元。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源于 2015 年锦纶
产品价格的持续下跌带动利润水平的大幅缩减;而下游需求始终疲软,国内供需
矛盾迟迟难有缓解,锦纶厂商开工率不高;加之行业资金压力一直阻碍市场好转,
使得 2015 年锦纶行业整体表现低迷。在此背景下,我国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
意愿和能力不足,增速有所放缓。受此影响,公司 2014 年、2015 年新增订单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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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小,2015 年以完成原有订单为主。由于较高比例的项目款项已在前期收取,
从而导致了 2015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大幅降低。
2016 年以来,锦纶行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有所复苏,锦纶成本面开始走强,
推动市场价格的回升,锦纶市场的供需矛盾趋于缓和,公司的订单额也较上年同
期有所增加。不过,我国锦纶行业在经历了前几年的密集投资后,未来的发展速
度将相对稳健,公司也将根据行业和市场状况适当调节预收款比例。因此,公司
的经营性现金流在未来虽然会有所改观,但仍面临着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
风险。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未发生变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
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2)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
告中说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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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6)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
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
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4、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20%,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扣除募
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后的余额的 30%。
5、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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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
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与上一年度相比保持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不会造
成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不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
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
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方案。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远程视频会
议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
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8、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
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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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未分
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可以
采用网络投票、远程视频会议或其他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9、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3)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远程视频会议或其他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
众股东的意见,公司应通过投资者电话咨询、现场调研、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
听取有关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
10、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权益分派情况
2013 年度:201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对 2013 年度利润实施每 10 股派发 5 元现金(含税)股利的分配方案,共计向全
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2,000.00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已于 2014 年 4 月实施完毕。
2014 年度: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对 2014 年度利润实施每 10 股派发 10 元现金(含税)股利的分配方案,共计
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5,334.0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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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 18 股,共计转增 9,601.2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14,935.20 万股。上
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 2015 年 5 月实施完毕。
2015 年度: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对 2015 年度利润实施每 10 股派发 2 元现金(含税)股利的分配方案,共计向
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2,987.04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已于 2016 年 6 月实施完毕。
2、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
现金分红金额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分红年度
(含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润 比率(%)
2015 年度 29,870,400.00 115,083,839.20 25.96
2014 年度 53,340,000.00 108,811,808.18 49.02
2013 年度 20,000,000.00 80,016,896.34 24.99
公司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的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当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
用于各项业务发展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的股利分配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便于股东
对公司经营和股利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1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三
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议案,主
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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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红回报规划所考虑因素
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
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
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要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3、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
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
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
回报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公司应当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4、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后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在
充分审议并综合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后,制定年度
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5、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实施计划
2014 年-2016 年,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将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
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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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
权融资计划。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作出的有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
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
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发展,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
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
证,募投项目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
司业务领域的拓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完成后,公司业务类型和收入、利润来源的
多元化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募投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营
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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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和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以
使募集资金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3、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已经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
条件的情况下,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公司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
(2014-2016 年)》,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
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及盈利能力
公司自创业板上市后,主营业务得到了较好发展,过去几年形成的行业地位
和技术研发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高效精干的组
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
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
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
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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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相关主体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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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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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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