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3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 TCL 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的进展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T.C.L 实
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控股”)于 2016 年 6 月 5 日通过其控
股子公司 TCL 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2618.HK,以下简称“TCL 通讯”)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出私有化 TCL
通讯的建议,该建议将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 86 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实行
(以下简称“协议安排”)。协议安排生效后,TCL 通讯将成为实业控股全资子公
司,并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详情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发布的《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私有化 TCL 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及
2016 年 6 月 13 日发布的《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
化 TCL 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
2016 年 9 月 14 日,协议安排、注销计划股份以削减 TCL 通讯已发行股本、
退市及向实业控股发行已注销之新股权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法院会议
(指按大法院之指示就批准协议安排而将予召开之法院会议)及 TCL 通讯特别
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待协议安排生效后,TCL 通讯预计将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下午 4 点起(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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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时间)退市,并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前完成本次交易。详情见于 TCL 通讯
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根據公司法第 86 條由 T.C.L.實業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透過協議計劃將 TCL 通訊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的有條
件建議》之联合公告。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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