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1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9 月 18 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的授信额度。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的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
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
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银行申请 1.5 亿元授信额度,是
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
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
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东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四、备查文件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