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
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
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的顺利实施。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决策及表
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交易截止日确定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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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张志凤、邓延昌、朱玉栓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