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6-073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城影视,股票代码:002071)已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13:00 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2016 年 6
月 22 日、2016 年 6 月 29 日、2016 年 7 月 6 日、2016 年 7 月 13 日、2016 年 7
月 15 日、2016 年 7 月 22 日、2016 年 7 月 29 日、2016 年 8 月 5 日、2016 年 8
月 12 日、2016 年 8 月 13 日、8 月 20 日、8 月 27 日、9 月 3 日、9 月 10 日披露
了相关停牌进展公告及继续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
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
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原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9 月 1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公司预计可能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形成可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预计在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内,即在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在此期间,公司争取早日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在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有序推进本次重组各项事宜,督促各
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
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它申报材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及交易
各方将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