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夏利: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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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6-临 065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周三)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3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京福公路 578 号 公司 1103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秦焕明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1,179,410,7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73.9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51,586,42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2.19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7 人,代表股份 27,824,3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74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7 人,代表股份 27,824,33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74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7 人,代表股份 27,824,3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7443%。

3、公司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及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

议:

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毕文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56,544,08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57,666 股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选举尤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56,759,5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73,153 股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姚景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56,809,04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2,629 股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33,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96%;反对 25,679,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436%;

弃权 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5,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78%;反对 25,679,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902%;

弃权 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519%。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63,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468%;反对 25,649,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6%;

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57%;反对 25,649,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849%;

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49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5、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33,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96%;反对 25,679,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436%;

弃权 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5,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78%;反对 25,679,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902%;

弃权 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519%。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33,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96%;反对 25,658,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88%;

弃权 9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5,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78%;反对 25,658,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176%;

弃权 9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324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7、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具体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188,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88%;反对 22,892,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68%;

弃权 2,902,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8,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50%;反对 22,892,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2738%;

弃权 2,902,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8,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312%。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16,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54%;反对 22,868,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12%;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7,1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935%;反对 22,868,7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897%;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17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52%;反对 22,941,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86%;

弃权 2,86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64,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4,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08%;反对 22,941,2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4503%;

弃权 2,86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64,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09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4)交易对价支付;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188,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88%;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78%;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50%;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2882%;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5)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188,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88%;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78%;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50%;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2882%;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6)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188,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88%;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78%;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50%;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2882%;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7)《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188,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88%;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78%;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50%;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2882%;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8)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188,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88%;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78%;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50%;反对 22,896,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2882%;

弃权 2,898,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9)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188,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88%;反对 22,702,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314%;

弃权 3,092,1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50%;反对 22,702,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920%;

弃权 3,092,1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4,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13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8、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33,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96%;反对 25,632,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24%;

弃权 1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5,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78%;反对 25,632,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217%;

弃权 1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20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86,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523%;反对 25,410,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793%;

弃权 2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6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7,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72%;反对 25,410,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252%;

弃权 2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27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0、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11,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44%;反对 25,627,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13%;

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3,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88%;反对 25,627,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051%;

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5161%。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11,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44%;反对 25,627,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13%;

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3,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88%;反对 25,627,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051%;

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5161%。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

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11,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44%;反对 25,627,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13%;

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3,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88%;反对 25,627,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051%;

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5161%。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211,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344%;反对 25,627,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13%;

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3,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88%;反对 25,627,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051%;

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5161%。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61,427,612 股份,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惠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佳、李明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董事简历

1、毕文权,男,44 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4 年在一汽集团公司底盘厂参加工作,历任工艺员、团委书记、检查科副科

长兼党支部书记、生产科副科长兼党支部书记、技术科副科长兼党支部书记,2002

年起任一汽解放公司车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产品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

2007 年起任一汽集团团委书记,期间挂职云南省曲靖市副市长,2012 年起任一

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4 年起

任一汽天津事业部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公司党委副书记(主

持工作)、纪委书记,2015 年起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一汽天津事业部党

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6 年起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

记、工会负责人兼一汽天津事业部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该董

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本公司控

股股东一汽股份存在关联交系,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尤峥,男,48 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

年在一汽车身厂参加工作任工艺员,1992 年起历任一汽大众公司轿车厂焊装车

间现场工程师、副主任、副主任兼轿车厂 Audi 项目经理,2002 年起历任一汽轿

车公司制造技术部副部长、部长,2004 年起历任一汽大众公司轿车二厂厂长、

规划部副部长,2009 年起任一汽集团规划部副部长,2015 年起至今任一汽集团

产品策划项目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该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存在关联交系,未持

有我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监事简历

1、姚景超,男,58 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在吉林蛟河参加工作担任教师,1982 年起在一汽发动机厂历任工人、干部、

副厂长,1997 年起任一汽二发厂副厂长,2000 年起任一汽发动机厂厂长,2003

年起任大连柴油机厂总经理、道依茨大柴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9 年起

历任一汽丰越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 年起至今任一汽集

团监事会办公室特派监事。该监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一

汽股份存在关联交系,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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