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8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17 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
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设立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认真讨论,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物流地产
业务发展所需,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物流地产业务的管理结构,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利益,且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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