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6-05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公司 3 名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6)第 SD04-0004
号”《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有资金
21,790,737.33 元预先支付了部分股权认购款和部分中介机构费用的款项及其他
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部分股权认购款和
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其他相关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21,790,737.33 元。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 21,790,737.33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股权认购款和中
介机构费用及发行其他相关费用的自筹资金 21,790,737.33 元,符合维护公司发
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1,790,737.33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
股权认购款和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其他相关费用的自筹资金 21,790,737.33 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2、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2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 4 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37,327 股,注册资本由 361,090,177 元增加
至 381,827,504 元,同意将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修订为人民币 381,827,504
元,详见附件。
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提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授权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截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有效。因此本次公
司章程的修订只需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1,090,177 元。 381,827,504 元。
第 19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61,090,177 第 19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81,827,50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61,090,177 股。 381,827,504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