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日机密封 公告编号:2016-041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
2、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
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无增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四楼
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武科西四路八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开通网络投票,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
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5:00至2016年9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其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共计26人,代表股份5937.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552% 。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4人,代表股份5918.7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48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8.5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735% 。
3、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共计 16人,代表股份124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582% 。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高参数机械密封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7.1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75% ;反对 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15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43.5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79% ;反对 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 0.1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1% 。
本议案获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7.1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75% ;反对 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15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5%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7.1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75% ;反对 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15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5%。
本议案获通过。
4、关于向成都云石卓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加出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7.1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75% ;反对 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15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43.5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79% ;反对 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 0.1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1% 。
本议案获通过。
5、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方签署《基金份额远期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7.1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75% ;反对 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15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43.5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79% ;反对 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 0.1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1%。
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卢勇、罗啸威两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