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 2016-086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自然人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 4,500 万元。
借款利率:按年化 6%计算,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合同履行期限:借款期限为 3 个月,可以提前还款。
一、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补充公司临时营运资金,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与自然人陈云兴先生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 4,500 万元。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借款合同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自然人基本情况
陈云兴先生,中国国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陈云兴
(一)借款金额
1.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小写:¥45,000,000.00 元)。
2.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有权一次性或者分期向乙方支用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二)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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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利息按照 6%/年计算(自甲方支用款项之日起计算),不计复利。
2.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三)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为叁个月,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之日起算。
2.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有权提前还款,借款利息自提前还款之日起不再计息。
3.如需提前还款的,甲方应当在提前还款之日 5 日前通知乙方。
(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临时营运资
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
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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