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本公司”)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隆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
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沙隆达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沙隆达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
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公司内部审
核机构审查,内部审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期间,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