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8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拟向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借款,借
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金额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超过 5.22%/
年(以上借款简称“本次借款”)。本公司以自有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
月荷路 36 号的“莱茵知己”的商铺(总面积 9,189.16 平方米)及以全资子公司
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潭置业”)所持有的坐落于杭州市
拱墅区余杭塘路 515 号的矩阵国际中心部分写字楼和商铺(总面积 4,539.66
平方米)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抵押的
议案》。
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ANDER SPORTS DEVELOPMENT CO.,LTD.
成立日期:1988 年 03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注册资本:85,948.2633 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体育场馆的设计、施工、管
理及设备安装,体育用品的研发与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
的销售,体育经纪代理业务,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会展服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
询,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资产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83,074.01 万元、负债总额
147,568.77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7,935.07 万
元),净资产 135,505.24 万元。营业收入 252,813.99 万元、利润总额-33,516.31
万元、净利润-35,215.99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28,745.30 万元、总负债 92,213.85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9,513.85 万元),净资产
136,531.46 万元。营业收入 129,927.25 万元、利润总额 9,062.72 万元、净利
润 4,701.22 万元(未经审计)。
三、抵押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6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矩阵国际中心(余杭塘路 515 号)1-1107 室
法定代表人:田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服务:自有房
屋出租、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枫潭置业资产总额 81,843.60 万元,负债总额
60,909.96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5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909.96
万元),净资产 20,933.64 万元。营业收入 9,818.50 万元,利润总额-2,970.27
万元,净利润-2,231.06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枫潭置业资产总额 76,978.23 万元、负债总额
57,963.37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34,7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5,263.37
万元),净资产 19,014.86 万元。营业收入 3,807.88 万元、利润总额-1,152.23
万元、净利润-1,918.79 万元(未经审计)。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单位:㎡) 权属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抵
所 存在 存在 存在
押 评估价值
序 有 坐落位 抵 重大 查
物 类别 (单位:万
号 权 置 使用权面 押、 争 封、
名 建筑面积 元)
人 积 质押 议、 冻结
称
等第 诉讼 等司
三人 或仲 法措
权利 裁 施
杭州
莱 莱
市余
茵 茵
1 商铺 杭区 9,189.16 1,203.30 无 无 无 10,021.00
知 体
临平
己 育
街道
杭州
矩 枫
写字 市余
阵 潭
2 楼、 杭塘 4,539.66 579.00 无 无 无 12,255.00
国 置
商铺 路 515
际 业
号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以自有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月荷路 36 号的“莱茵知己”的商铺
(总面积 9,189.16 平方米)及以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枫潭置业”)所持有的坐落于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 515 号的矩阵国际
中心部分写字楼和商铺(总面积 4,539.66 平方米)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借款利率:5.22%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1、本次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借款主要是为支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
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2、目前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以自有的
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月荷路 36 号的“莱茵知己”的商铺(总面积
9,189.16 平方米)及以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
潭置业”)所持有的坐落于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 515 号的矩阵国际中心部分写
字楼和商铺(总面积 4,539.66 平方米)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该次借款事
项是董事会在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
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
3、董事会认为此次借款,不涉及第三方,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
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借款主要是为支持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整
体发展,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
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借款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借款事项符合
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6 年 9 月 13 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
2016 年 9 月 13 日,实际担保余额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
计的总资产的 5.30%,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1.72%。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 2016 年 9
月 13 日,实际担保余额 34,700 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
产的 12.26%,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7.11%。
3、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 2016 年 9
月 13 日,实际担保余额 3,000 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
的 1.06%,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34%。
九、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莱茵体育与银行所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