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6-050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午在公司九号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尹兴满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尹兴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相同。
(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选举,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尹兴满(主任委员) 尹巍 陈伟华
(2) 审计委员会:钟永成(主任委员) 王洪阳 林强
(3) 提名委员会:陈伟华(主任委员) 钟永成 秦祥秋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洪阳(主任委员) 钟永成 徐正辉
(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尹兴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尹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相同。
(四)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尹巍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秦祥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副总经理项兆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在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期满后离
职,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项兆先先生在任职期内对公司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由董事长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暂未落实到位,且董事会秘书岗位一直空缺,期间由
公司董事、总经理尹巍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止当前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
时间已超过 3 个月。根据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董事会秘书尚未
聘任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尹兴满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落实并
聘任董事会秘书一职。
(六)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尹兴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陈世海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七)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尹巍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楚瑞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八)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长尹兴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海亚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其中尹兴满先生、尹巍先生、秦祥秋先生及各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 2016 年
7 月 29 日及 2016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其他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8931163、88931165
传真:0576-88931165
电子邮箱:xinzhi@chinaxinzhi.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1、楚瑞明: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2004 年 12 月~2006
年 4 月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预算经理;2006 年 5 月~2010 年 2 月任美的集团电
机事业部财务部部长助理、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3 月~2013 年 12 月任美的
集团采购中心华东区域财务中心高级经理;2013 年 5 月至 9 月,任信质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3 年 9 月起,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成本管理部部长。楚瑞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陈世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 11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
年至 2009 年 7 月任职于台州市黄岩元泰工贸有限公司;2009 年 7 月任职于信质
电机证券事务部;2011 年 8 月至今担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世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李海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 11 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大
学本科毕业,管理学学士学位,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2007 年-2010 年 4 月,宁波市镇海恒大煤炭有限公司从事出纳工作;2010 年 4
月-2010 年 12 月,宁波安全三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助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税务会计;2012 年 11 月至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李海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