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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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
时 间:2016 年 9 月 28 日
地 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2718 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审议通过本议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三、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四、股东议事、发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唱票、监票人员(律师参与);
六、现场会议书面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九、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到会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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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议案一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总体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
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
4、发行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6、发行利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270 天,可分期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地完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超短期融资
券: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
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
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超短期融资券、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
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超短期融资券、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事宜,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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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议案二
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9157.4157 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215.2157 万元。
第十八条
修改为:
第十八条增加(十三)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获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6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2015 年非公开发行
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21215.2157 万股,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9157.415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9157.4157 万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1215.215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1215.2157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