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6‐196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
已于2016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
良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
鉴于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一,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
控”),公司将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 251,775,927.25 元
向浙江安控进行增资,其中 107,000,000 元用于履行前期已增资但尚未实缴的注
册资本,剩余 144,775,927.25 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安控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5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394,775,927.25 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募集资
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增资。
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控”)本次
使用18,171,379.9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浙江安控上述行为
没有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同意浙江安控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18,171,379.96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泽天盛
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天盛海”) 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时间为一年。公司
连同公司股东林悦(泽天盛海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4.86%股份)、王晨(泽
天盛海董事,持有公司0.26%股份)及冯国强(泽天盛海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20%
股份)为泽天盛海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由于泽天盛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监事会同意公司连同公司股东林悦、王晨、冯国强为泽天盛海向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