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晖关于所提供材料或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或“上市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陈洁、李国平、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徐敏嘉、上海盈之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翔、徐亦文、陈光华、吴梦秋、
万刚、邱罕文、庄楠等持有的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孙
晖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关于本次交易,
承诺人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承诺人将及时向光韵达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而给光韵达、相关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5.承诺人承诺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
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
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方:孙晖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