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16-02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药股份”)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价格、激励对象人员范围进行调整,并制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审批权的通知》(黑国资联[2015]4 号)文件规定,本
议案尚须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审批通
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刘波、孟晓东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
1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的议案(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名单进行个别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刘波、孟晓东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于确定股东大会通知时间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获得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
核、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审批,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
会决定待公司获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即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一、二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