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控股: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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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品田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品田投资”)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网络”)26%的股权、向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矿业”)购买其持有的宏投网络 25%的股权,合计收购宏

投网络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关于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

议前,已经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整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

司业务转型,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

交易不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蔡文明先生、胡蕊先生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

政策障碍,在取得必要的批准和同意后即可实施。

5、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评估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立信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立信评估及经办评估师与上

市公司、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

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

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

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

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选取资

产基础法对宏投网络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对其核心资产 Jagex Limited

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 Jagex

Limited 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

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

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

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

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定价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

经交易各方最终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公允。

6、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

务转型,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

不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增强独立性、严格规范关联交易。

7、公司本次《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详细披露了本次

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8、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独立董事:

吕秋萍

李继东

2016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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