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聘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内部
审计部负责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届董事会选举张桂丰为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
桂潮为总经理,章林磊为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总经
理提名,聘任白云龙、荣闽龙、林鸿珍、曾恩华、林秉荣、章林
磊为副总经理,廖建和为财务负责人;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聘任沈家庆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至本独立意见出具时,
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
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同时,选举董事长和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上
述聘任决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署:
黄兴孪 唐炎钊 肖 伟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