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经认真审阅查证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16 年度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2016 年公司与关联方、参股公司海南易登科技有限公司的
采购交易是正常的日常经营行为,将按照公司采购的有关制度、
流程进行定价采购并签署协议,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黄兴孪 唐炎钊 肖 伟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