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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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29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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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涉及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 估 报 告 书

评估机构名称: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委托评估单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二○一六年九月七日

评估报告书

目 录

评估报告书摘要 ........................................... 3

特别事项说明 ........................................... 4

评估报告书正文 ......................................... 7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7

二、评估目的 .......................................... 1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8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 21

五、评估基准日 ........................................ 22

六、评估依据 .......................................... 22

七、评估方法 .......................................... 2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5

九、评估假设 .......................................... 38

十、评估结论 .......................................... 3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6

十三、评估报告日 ...................................... 48

十四、签字盖章 ........................................ 49

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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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产权持有方申报并经其

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使用评

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

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292-1 号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

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

委托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因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需对涉及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其

资产收购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

评估范围为: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

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

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

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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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经过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值作为

此次评估结论,即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

币壹亿贰仟柒佰玖拾玖万元整(127,990,000.00)。

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在2016年6

月30日至2017年6月29日内有效。

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

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和质押

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

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

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由评估机构作出的,

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或其他当事人无任何

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

分的努力。

(三)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

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针对本项目,评估师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方(产权

持有者)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师仅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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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但不

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已

对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

的查验。评估结果是以委估资产在合法存在的前提下对其价值的评

估,对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失实而导致评估结论的误差,评估机构

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项目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知晓资产的流动性对估价对

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

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

流动性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

(六)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

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执行评估程序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次评估的测算结果参考了委托方对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及

收益数据的预测。评估人员对委托方提供预测数据合理性的判断是基

于行业特征状况得出的,但由于行业的变革、市场波动及潜在因素的

影响,评估人员无法保证其未来发展与预测数据之间的差异程度,若

未来实际运行状况与预测数据产生较大偏差,评估结果会有较大幅度

的误差甚至失效,由此产生的问题评估单位及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

任。提请报告使用者特别关注该事项的存在。

(八)本次评估使用的基准日财务数据来源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6]48270008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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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九)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只在报告阐明的假设前提及限

制条件下有效,它们代表评估人员不带有偏见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

论。

(十)报告中的结论由于取整、汇总等因素或有造成数值在小数

点尾数的差异,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上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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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292-1 号

评估报告书正文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

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

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

企业名称: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索菱股份

股票代码:00276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160XU

主体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6、7栋

法定代表人:肖行亦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7日

(二)被评估单位

企业名称: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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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370308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 1 号光谷软件园蓝域商

界 2 号楼 4 楼 40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青

注册资本:陆佰贰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06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6 月 20 日至 2034 年 06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研究与开发互联网产品、信息化系统;提供技术开

发、产品运维、市场营销服务及产品销售。(上述范围中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企业历史沿革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系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经武汉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由董世超、秦东方、王明青、邹鋆弢认缴。公司设立时各股东认缴出

资、实际出资及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实际出资 实缴比例%

1 董世超 150.00 30.00 0.00 0.00

2 秦东方 85.00 17.00 0.00 0.00

3 王明青 205.00 41.00 0.00 0.00

4 邹鋆弢 60.00 12.00 0.00 0.00

合计 500.00 100.00 0.00 0.00

2014 年 8 月 8 日,董世超缴纳了认缴出资款 200,000.00 元;2014

年 8 月 15 日,秦东方缴纳了认缴出资款 200,000.00 元;2014 年 8

月 18 日、2014 年 10 月 27 日,王明青分别缴纳了认缴出资款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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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元和 45,712.57 元;2015 年 1 月 8 日,邹鋆弢缴纳了认缴出资款

35,000.00 元。上述股东进行出资后,各股东认缴出资、实际出资及

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实际出资 实缴比例%

1 董世超 150.00 30.00 20.00 4.00

2 秦东方 85.00 17.00 20.00 4.00

3 王明青 205.00 41.00 9.57 1.91

4 邹鋆弢 60.00 12.00 3.50 0.70

合计 500.00 100.00 53.07 10.61

2015 年 6 月 18 日,根据《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变更决

议》,同意股东王明青将其持有的 15.00%股权(对应 75.00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邹鋆弢,同意股东董世超将其持有的 30.00%股权(对

应 15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魏翔,同意股东秦东方将其持有的

11.00%股权(对应 5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邹鋆弢。股权转让后各

股东认缴出资、实际出资及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实际出资 实缴比例%

1 魏翔 150.00 30.00 20.00 4.00

2 秦东方 30.00 6.00 20.00 4.00

3 王明青 130.00 26.00 9.57 1.91

4 邹鋆弢 190.00 38.00 3.50 0.70

合计 500.00 100.00 53.07 10.61

2015 年 10 月 11 日,根据《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变更

决议》,新增注册资本 125.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625.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冯曼曼、李魁皇、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认缴,注册

资本变更后各股东认缴出资、实际出资及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实际出资 实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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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1 魏翔 150.00 24.00 20.00 3.20

2 秦东方 30.00 4.80 20.00 3.20

3 王明青 130.00 20.80 9.57 1.53

4 邹鋆弢 190.00 30.40 3.50 0.56

5 冯曼曼 37.50 6.00 37.50 6.00

6 李魁皇 37.50 6.00 37.50 6.00

7 傅善平 25.00 4.00 25.00 4.00

8 方芳 12.50 2.00 12.50 2.00

9 张雪芬 12.50 2.00 12.50 2.00

合计 625.00 100.00 178.07 28.49

注:冯曼曼、李魁皇、傅善平、方芳和张雪芬认缴的出资额已

于 2016 年 3 月份全部缴齐。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股权架构及子公司情况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英卡科技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英卡科技未设立子公司。

(五)组织框架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CEO

管理委员会

研发部 内部服务部

产品销售部 产品部 项目部 质量部 项目管理办公室

自动化测

项目销售部 产品组 项目组一 项目管理 财务部

试组

资源管理

设计组 项目组二 功能测试组 人事部

调度

研发组 项目组三 性能测试组 行政部

支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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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各部门职能介绍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介绍

负责公司 SAAS(Software-as-a-Service)产品销售工

产品销售部

销售部 作

项目销售部 负责公司以项目制运营的销售工作

负责公司自有产品的研发:

产品组:负责产品的定义、目标及原型讨论

产品部 设计组:负责产品 UI 设计

研发组:负责产品开发、实现及运维

支持组:负责产品的客户支持

项目部 负责项目中的执行情况,以项目组进行划分

负责研发活动中的质量管理,依据产品或项目要求进

研发部 行相关的质量控制,包括:

质量部 自动化测试组:负责自动化测试

功能测试组:负责功能测试

性能测试组:负责性能测试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研发活动中的所有业务流程

项目管理办 合规性及资源调配工作,包括:

公室 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流程合规性

资源调配:所有开发相关实物资源与人力资源的调配

负责公司内部运营及管理,包括:财务部、人事部、

内部服务部

行政部

(六)主营业务情况

英卡科技主要从事基于自主研发的车联网核心平台和车联网开

放平台提供车联网 SaaS 服务和车联网技术开发服务。

英卡科技成立于 2014 年 6 月,成立初期主要专注于车联网核心

平台研发、4S 店客户增值管理系统的前期市场验证等工作。2015 年

开始,英卡科技加大了车联网 SaaS 产品与技术服务的市场推广力度,

陆续与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大型企

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发了一批以福建省海都公众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数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途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等为代表的中小型企业客户,最终用户包括知名汽车制造商、汽车经

11

评估报告书

销商及其他相关行业用户,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技术服务,赢得了

客户的高度认可,树立了英卡科技在车联网领域中良好的企业形象。

(七)主要产品及用途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标准应用 SAAS 服务和车联网技

术开发服务。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公司提

供的服务结构图如下所示: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依托英卡车联网核心平

台和英卡车联网开放平台。其中英卡车联网核心平台处于车联网的核

心,聚焦于车联网最为基础的、不可或缺的功能,目标是为上层行业

或业务应用提供基础性的支撑,同时,该平台在应用层面具有高并发、

大数据处理、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等优势,主要模块包括用户管

理、组织管理、业务管理、数据管理、内容管理、接口管理、权限管

理、安全管理以及第三方服务内容管理等。英卡车联网开放平台是在

车联网核心平台基础之上,为加快车联网应用的开发速度而构建的具

有较强开放性的平台,主要开放平台接口包括:车辆数据接口、车辆

状况接口、车辆行驶数据接口、车辆保养接口、数据分析接口、智能

12

评估报告书

硬件通信接口、地图接口、电子围栏接口、数据分析接口、微信接口

等 英卡车联网开放平台拥有数百项可对外提供服务的接口。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及内容如下: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车联网标准 SAAS 服务为基础性服务,其中 4S 店客户增值管理系

统用于帮助 4S 店实现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车队管理系统用于帮

车联网标准应用 助企业低成本、高效率实现车辆精准管理;4S 店试乘试驾管理系

SAAS 服务 统用于实现 4S 店试乘试驾规范化管理,向 4S 店潜在客户提供良

好的用户体验。个人车主应用可以让车主用车更简单,改善车主

驾驶习惯

车联网技术开发 基于车联网核心平台,主要面向大型企业用户、车辆制造商、行

服务 业内其他企业提供定制化的车联网技术开发服务

(八)工艺流程图

英卡科技主营业务主要为提供 SaaS 服务和车联网技术服务,软

件开发工艺流程图如下:

(九)经营模式

13

评估报告书

1、采购模式

按采购内容分类,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对外采购分为 SAAS 服

务配套车载硬件采购、技术服务外包采购、办公用品采购。其中 SAAS

服务配套车载硬件主要包括基于车联网业务系统所需的车载远程诊

断设备及相关配件等;技术服务外包采购主要包括因短期性人力资源

短缺或因项目特殊性需求所采用人力资源采购或项目外包。办公用品

包括办公耗材、电脑及配件等日常用品。

在有采购需求时,申请人填写一式两联的采购申请单交由项目

管理办公室,采购申请单须由采购申请人及对应的部门经理签字确

认。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月度外部采购需求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然后

开始对供应商进行询价。在确定供应商后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与

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采购物资送到后,由项目部或产品部验收采购

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应的验收入库手续。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对供应商进行严格考核。在供应商相对

集中的采购模式下,公司还备选了若干家供应商,以防范材料采购风

险;并为保证采购原材料品质稳定,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采

购部管理制度》、根据原材料需求组织公司的研发、质量等部门共同

对供应商和原材料进行认定。只有认定合格的供应商方可为武汉英卡

科技有限公司供货,批量采购的原材料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对

于合格供应商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质量部门对产品的综合质量、价

格、服务和产品交付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期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要

求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淘汰。

2、生产模式

14

评估报告书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按客户订单进行生产。

在提供 SAAS 产品时,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已经开发的车

联网核心平台,对外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在客户下达采购订单

后,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为客户开通账号,并配送车载智能硬件,

电话或者邮件指导客户进行硬件的安装。

在提供车联网技术开发服务时,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基于自

主开发的车联网核心平台,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二次开发,经公司及

客户测试合格后正式向客户交付产品。

3、销售模式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分为直销和分销两种模式。

直销模式下,英卡科技通过与汽车品牌厂商、大中型汽车经销

商、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合作,向目标客户进行销售。

分销模式下,英卡科技通过 4S 店及小型汽车经销商将产品销售

给终端客户。

4、与上下游企业的具体业务模式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在车联网领域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以 4S

店客户增值管理系统、4S 店试乘试驾管理系统、中小车队管理系统、

个人车主应用等为代表的 SAAS 服务,以及面向包括汽车主机厂在内

的大型机构提供定制化的车联网技术开发服务。

车联网产业在我国经过数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较为明显的

产业链,依据目前的产业状况,其产业链分布如下:

15

评估报告书

5、与上游企业的营业模式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车联网运营服务商,产业链上游主

要是软件服务商、硬件服务商、通信服务商、内容服务商以及车辆分

销商等。在上游行业产业链中,核心的行业价值为“车联网运营服务

提供商”,目前国内外在车联网领域的主要竞争亦聚焦于车联网运营

服务提供商,同时,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未来的营业模式发展方向

以汽车生产厂商为起点,努力获取新的主机厂业务,扩大武汉英卡科

技有限公司在业内的影响力,并努力开展新能源车联网技术,把握新

能源汽车快速普及和发展的机遇,开发城市新能源车自助租赁、充电

桩集合管理等系统开发项目机会。

6、与下游企业的营业模式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所处产业链的下游主要是汽车后装市

场、汽车生产厂商以及最终的用户群体。在汽车后装市场,武汉英卡

科技有限公司以渠道开发和建设作为主要营业模式,围绕武汉英卡科

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平台,结合行业需求持续研发新型车联网

应用产品,发展行业内合作伙伴,以合资公司、签约经销商、销售代

理、地面推广、电商等多种形式,扩大在线网上用户基数。

(十)主要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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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状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 至 6 月

流动资产合计 29.62 1,095.47 1,497.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8 56.68 71.18

固定资产 - 17.28 19.25

无形资产 13.52 21.69 29.35

开发支出 5.05 7.69 2.80

长期待摊费用 - - 9.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03 10.29

资产总计 48.20 1,152.15 1,568.97

负债总计 4.95 313.96 352.88

净资产 43.25 838.19 1,216.09

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 至 6

月经营成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 至 6 月

一、营业收入 - 772.29 770.41

减:营业成本 - 216.31 221.82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45 6.85

销售费用 0.03 1.06 12.48

管理费用 6.63 54.07 87.96

财务费用 -0.04 -0.34 -0.38

资产减值损失 - 40.10 1.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 -6.62 453.65 440.62

加:营业外收入 0.30 0.08 0.00

减:营业外支出 - - 2.87

三、利润总额 -6.32 453.73 437.75

减:所得税 - 112.29 109.85

17

评估报告书

少数股东权益 - - -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四、净利润 -6.32 341.43 327.90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6]4827000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十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按应税收入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6.00% 、

增值税

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17.00%

城市维护建

应缴纳的流转税 7.00%

设税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流转税 3.00%

地方教育费

应缴纳的流转税 2.00%

附加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 25.00%

(十二)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在评估基准日委托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被评

估单位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十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

估报告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

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因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需对涉及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其资产收购

18

评估报告书

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纳入评估范围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

司资产总额 1,568.97 万元,负债总额 352.88 万元,净资产 1,216.09

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流动资产合计 14,977,956.38

货币资金 4,805,200.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7,633,262.63

预付款项 9,037.5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88,034.86

存货 2,342,420.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0.00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711,782.5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2,530.0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19

评估报告书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3,472.43

开发支出 27,997.13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94,871.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911.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三、资产总计 15,689,738.97

四、流动负债合计 3,528,848.70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553,035.89

预收款项 534,858.48

应付职工薪酬 311,477.84

应交税费 1,081,294.9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8,181.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六、负债总计 3,528,848.70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160,890.27

被评估单位的评估基准日账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

为“瑞华专审字[2016]48270008 号”。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

经清查核实除以下披露无形资产外未发现企业存在表外资产情

20

评估报告书

况。

(四)企业拥有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评估的无形资产共计 9 项,原始入账价值 332,472.05

元,账面值 293,472.43 元,具体明细及状态如下:

截止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现有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权利取 权利

证书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得方式 范围

2014 年 2014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 4S 店管理平台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4SR

1 08 月 15 09 月 01

0856207 号 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186971

日 日

2014 年 2014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车主微站软件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4SR

2 08 月 15 09 月 01

0856265 号 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187029

日 日

2014 年 2014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车主手机应用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4SR

3 08 月 15 09 月 01

0856263 号 软件 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187027

日 日

2014 年 2014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 4S 店手机端应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4SR

4 08 月 15 09 月 12

0856260 号 用软件 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187024

日 日

2014 年 2014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车联网运营平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4SR

5 08 月 15 09 月 01

0856257 号 台 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187021

日 日

2015 年 2015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车队管理平台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5SR

6 04 月 30 06 月 01

1114095 号 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227009

日 日

2015 年 2015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试乘试驾管理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5SR

7 08 月 30 09 月 10

1115378 号 平台 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228292

日 日

2015 年 2016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 80 迈车辆管理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6SR

8 12 月 05 01 月 15

1257688 号 软件(安卓版)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079071

日 日

2016 年 2016 年

软著登字第 英卡 80 迈车辆管理 武汉英卡科 原始 全部 2016SR

9 01 月 27 02 月 02

1256751 号 软件(IOS)V1.0 技有限公司 取得 权利 078134

日 日

除上述软件著作权外,被评估单位申明无其他账外、任何形式的

可辨认无形资产。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

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价值)。

无引用。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21

评估报告书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结果的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有自愿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不

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

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评估基准日是根

据委托方的要求确定的。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时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委托方与我公司共同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5 年最新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 年 11 月 5 日国

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

22

评估报告书

7、《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 109 号);

8、《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 年修订);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

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

评协[2011]230 号);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

评协[2011]230号);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

评协[2007]189号);

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

评协[2011]230号);

7、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

评协[2007]189号);

8、《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9、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

评协[2011]227号);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协(2003)18 号《关于印发<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23

评估报告书

1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1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

评协[2007]189号);

14、《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

告披露》

15、《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16、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

[2010]215 号)

(四)产权依据

1、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清单和申报明细表》;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设备发票复印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等产权证明文件;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合同、产品销售订单复印件;

5、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

购买原始及其它资料等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15》;

3、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Wind金融数据终端;

5、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24

评估报告书

6、国家宏观、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7、企业相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措施等;

8、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取得的资料和数据;

9、评估人员调查了解及查询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其他与评估有关

的资料;

10、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文字资料、图片、证件、图

纸及相关资料;

11、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12、阿里巴巴网;

1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6]48270008号审计

报告;

14、被评估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和依据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

法、成本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指通过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折现以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

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

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1、评估方法的介绍

(1)市场法:

25

评估报告书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运用市场法时,要求有充分的

市场交易数据并有可比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要求参考企业或交易

案例与被评估企业属于同一行业、从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受相同经

济因素影响;能够收集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信息及相关

资料等。

(2)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的企业各项资产、负债资料齐备,满足采用成本

途径评估的要求,故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即以重置各项生

产要素为假设,先对评估范围内的各单项资产运用相适宜的评估方法

分别得出其评估值,累加求和后,再扣减相关负债的评估值,最后得

出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

(3)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收益法适用于评估成立时间比较长、有比较完整的历史经营

情况、具有稳定获利能力、且未来收益可以合理地预测的企业。

2、评估方法选取理由

(1)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

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26

评估报告书

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

法。由于目前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类似的参照物,有关调

整的指标、技术参数无法获取,因此较难从交易案例途径进行评估;

另一方面,鉴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证券市场处于发展阶段,上市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往往与其获利能力有所背离,很难以公司股

票价格公正反映公司价值。因此,在现在的市场法条件下,不宜采用

市场法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适用分析

从企业历史资料齐备性分析

被评估单位管理有序,会计核算健全,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资

料齐备,不仅可根据财务资料和构建资料等确定资产数量,还可通过

现场勘查核实其使用状况及数量记录真实性。

资产价值估算可行性

经清查后,被评估单位资产构成清晰,可以从公开市场获取评估

资产现行市场价值所需的相关信息,满足采用成本途径评估的要求。

评估对象所包含资产的成新率可以通过以经济使用年限为基础,

估算其尚可使用年限,进而估算一般意义上的成新率;在现场勘查和

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考虑其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和经济

性贬值率,进而估算其成新率。

因此,假设待估企业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可从成本取得途径的角

度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3)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27

评估报告书

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武

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事宜提供参考价值,要对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

价值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不能仅局限于各单项资产价值简单加总

的单一途径对评估对象进行考量,还需增加多个角度,通过综合被评

估单位经营状况、未来获利能力等各方面因素把评估对象作为一个有

机整体,从收益途径判断其所有者权益价值,从而为更有利于配合本

次评估经济行为的实现服务。

收益法评估前提满足程度判断

根据对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所处行业、资产结构、盈利水平、

各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各方面综合分析以后,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

所涉及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A. 被评估企业资产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明确并保持完好,企业

具备持续经营条件。

B. 被评估企业发展趋势良好,企业资产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

来收益的整体资产,表现为企业营业收入能够以货币计量的方式流

入,相匹配的成本费用能够以货币计量的方式流出,其他经济利益的

流入流出也能够以货币计量,因此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所带来的

预期收益能够用货币衡量。

C. 被评估企业资产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企业的风险主

要有政策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这些风险都能够用

货币衡量。

28

评估报告书

企业资产记录及历史财务数据完整性判断

被评估企业管理有序,会计核算健全,各项资产、负债记录完整、

资料齐备,历史财务数据均经合规独立审计,公司前两年一期的营业

收入、成本、费用等数据可以取得,可为企业未来经营预测提供参照。

因此,通过对上述分析,本次评估项目适于采用收益法。

经上述综合分析,本次对被评估单位所有者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分

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

(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

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1、流动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评估时,首先将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评估申报

明细表与相关科目总账、明细账及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核对

检查,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

企业申报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对现金的评估,评估人员通过对申报单位库存现金进行盘点,采

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现金余额,并同现金日记账、总账现金

账户余额核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对银行存款核对银行

对账单,同时向银行进行函证,有未达账项的,对余额调节表进行试

算平衡,对于人民币存款,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29

评估报告书

评估值。

(2)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向财务人员了解欠款形成的原因、应收款

项及预付款项的账龄、客户信誉及清欠情况。由于这些款项存在一定

的回收风险,因此在评估时我们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判断各明细项

目可能形成的风险损失。具体对款项变现价值的确定采用如下方法:

以个别认定法为主,账龄分析法为辅,即可单独认定的单独确定其变

现价值,不能单独认定的采用账龄分析法估算其变现价值。

(3)存货

企业申报的存货为库存商品和在产品。

对于库存商品,评估人员收集了企业的购货合同,并对企业的库

存商品进行抽查盘点,对存放于供应商的库存商品进行了函证,了解

存货的损毁灭失、残次冷背等情况,采用距离基准日较近的合同采购

价格为库存商品的评估单价,乘以核实后的数量后得出库存商品的评

估值。

对于在产品,评估人员核实相关大额凭证,核实相关发生额的真

实性,并了解制造费用的分摊项目和分摊原则,核对制造费用分摊是

否正确,并收集外协劳务成本合同,核实劳务成本金额。以核实后的

发生额确认评估值。

2、设备类资产

对设备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的成本法是

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重置价值,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

30

评估报告书

经济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类资产评估价

值的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无形资产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为软件著作权,通过与企业的财务人员、研

发人员及主管人员沟通及访谈,并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由于

上述无形资产未来产生的贡献现金流难以在产品销售中辨识提取,无

法准确界定及预测该类无形资产未来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对该类无形

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自行研制一个与被评估软件

同等功能的软件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再加上开发该软件应该获得的

行业平均成本净利润,作为著作权的重置成本,再扣除经济性和功能

性贬值得到评估值。具体公式如下:

(1)著作权评估值=重置成本-经济性-功能性贬值

(2)著作权重置成本=软件成本×(1+软件行业平均成本净利

率)

(3)软件成本=软件开发成本+软件维护成本

①软件开发成本=软件开发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成本

A、软件开发工作量=工作量修正因子×社会平均软件生产率参

数×软件源程序指令千行数^社会平均规模指数

B、单位工作量成本=单位直接成本+单位间接成本+单位期间

费用

31

评估报告书

②软件维护成本=软件开发成本×软件维护系数

4、开发支出

企业申报的开发支出为研发软件的相关投入费用,评估人员通过

与企业财务人员及相关技术研发人员的沟通,并对收集到的相关的会

计凭证及产权证明文件进行分析,由于目前处于研发阶段的软件尚未

完成,故其评估值按经审计的账面值列示。

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企业 2016 年支出的电信服务费。评估人员查

看了长期待摊费用涉及原始记账凭证,核实了其账面金额,按评估确

认的摊销额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评估。

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公司计提坏账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可

弥补的亏损等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对于递延所得税资

产,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

原因、具体内容进行了解分析后,按评估确认的风险损失对递延所得

税资产进行评估。

7、负债

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

应付款,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以经过清查核实后

的账面值作为其评估值。

(三)收益法的评估方法说明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收益法,是指在充分了解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

32

评估报告书

情况及企业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前若干年的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市场营销情况,预测企业未来的收益,并据此计算出企业的价

值。

1、收益现值法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计算公式

(1)计算公式的确定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假设企业可永续经营,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

模型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公式如下:

①、基本公式:

E=B-D

式中: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

D——有息债务价值

②、测算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公式:

B = P + ∑Ci

式中:B——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长期投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

余性资产的价值。

③、测算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1

P

i 1 (1 r ) i r (1 r ) n

式中: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3

评估报告书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预测收益年限

(2)应用收益法时的主要参数选取

①待估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的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根据本评

估项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人员通过下式预测确定: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Ri)=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

(扣除税务影响后)-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②待估企业整体价值的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

根据英卡科技目前的经营状况,在设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本次

评估假设企业为永续经营。

③待估企业整体价值的预期收益的折现率

本次评估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进行测算,计算公式

为:

WACC=Ke×E/(D+E)+Kd×D/(D+E)

式中: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折现率或资本化率)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资本价值

D——债务资本价值

A 债务成本的求取

债务成本=有息债务成本×(1-所得税率)

34

评估报告书

B 权益资本成本的求取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进行测算,计算公式为:

Ke =Rf+β×(Rm-Rf)+Rc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收益率(投资者期望的报酬率)

β——被评估单位的风险系数

Rc——企业特殊性风险调整系数

④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经营性需要、但于企业特定时期,与

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的资产配置状况与企业收益状况进行分析,并

进一步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判断被评估企业是否存在溢余资

产,如果经过了解与分析企业存在溢余资产,评估过程需要对溢余资

产价值单独进行评估并记入企业整体价值。

⑤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非经营性所需、与企业生产经营

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资产。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按照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我公司评估人员已实施了对被评估单位

35

评估报告书

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资产评估的

详细过程如下: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接受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我公司即确定

了有关的资产评估人员并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就本

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委托评估主要资产的特点

等影响资产评估计划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2、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特点,制定评估综合计划和程序计划,

确定重要的评估对象、评估程序及主要评估方法。

3、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将评估人员分为往来科目小组及固定

资产小组共两个小组,各小组分别负责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及负

债进行清查和评估。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 日。

(二)资产清查阶段

1、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填报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

查和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到实物存

放现场逐项进行清查和核实,以确定其客观存在;查阅、收集委估资

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发票等资料,以核实其法律权属的合

法性。

36

评估报告书

3、账面价值构成的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特点,查阅企业有关会计凭证和会计账

簿,了解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价值构成情况。

4、评估资料的收集

向被评估单位提交与本次评估相关的资料清单,指导企业进行资

料收集和准备。

5、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情况,如:人力配备、物

料资源供应情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针、财务计划和经营计划等;对

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资料进行分析,并对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进行分

析。

6、进一步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企业未来整体发展规 划、投

资计划、拟投入项目等情况;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 日~8 月 10 日。

(三)评定估算阶段

1、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分别广泛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信息,对

所收集信息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全面分析。

2、收集企业市场竞争情况等资料;

3、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未来发展进行预测;

4、根据评估工作情况,得出初步结果,听取专家意见,确认无

重评、漏评事项,分析意见,修改完善。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8 月 25 日。

(四)评估汇总、提交报告阶段

37

评估报告书

将各专业组对各个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汇总。

按照我公司资产评估规范化要求,组织各专业组成员编制相关资

产的评估技术说明。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按我公

司规定程序在项目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进行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

将审核后的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和评估明细表提

交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初步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提

交质量审核部审核,再根据质量审核部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

订,修订后提交总经理审核签发。最后出具正式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9 月 7 日。

九、评估假设

1、 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能够在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公

开市场条件下交易,在这个公开市场上,自愿买者和自愿卖者地位平

等,具有足够的市场信息,能够不受限制或强制的对资产进行竞争性

出价。在公开市场上实现的资产交换价值隐含着市场对该资产在现时

条件下有效使用的社会认同。

(2)持续使用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并合理

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

(3)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

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4)企业所遵循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企业所在地

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动;

38

评估报告书

(5)企业各项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法律、

经济政策(如财税政策)无重大改变及若存在改变均能预期;

(6)国家现行银行信贷利率、外汇汇率的变动能保持在合理范

围内;

(7)无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 关于本次评估对象的假设

(1)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过程均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假设评估对象具有可替代性,指评估作价时,如果能够实

现同一或同类用途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

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采用最低的一种作替代;

(3)假设尚处审核阶段及未进行权属变更的无形资产在正常条

件下可顺利取得权利证书或进行权利人登记变更;

(4)假设产权持有方提供的财务资料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

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财务资料无严

重失实。

(5)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不存在他项权利、连带或有负债

等瑕疵

(6)企业目前所处的经营政策环境无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在正常经营条件下持续经营;

(8)企业经营项目和服务基本保持不变,或其变化可作出预期

并可能实现;

39

评估报告书

(9)企业目前已取得的行政许可资质在正常经营状况下可得到

持续,经营管理状况和水平、经营效果可令企业得到持续发展;

(10)企业将保持现有的经营规模及资本结构或其变化可预见,

不考虑未来或存在不可预见追加投资情况而导致企业经营基本面改

变的情况;

(11)企业构成经营成本的资料、人力成本价格及服务产品价格

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12)企业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均衡发生,构成经营成本的原料

价格与服务产品销价变化基本同步;

(13)企业的经济运作不会受到诸如交通运输、水电、通讯的严

重短缺或成本剧烈变动的不利影响;

(14)企业合法拥有现行经营资产,并可按评估基准日状况持续

使用,不考虑日后产权或资产使用可能存在的变化因素影响企业经

营;

(15)被评估单位能保持现有的运营团队的稳定、维持现有的管

理能力且负责任,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1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

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3、评估限制条件

(1)评估报告中所依据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法律和相关经济

行为文件、产权资料,以及技术、经营等评估相关文件、资料,其真

实性和准确性由被评估单位负责。我们未向有关部门核实,亦不承担

40

评估报告书

与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本报告有特别说明外,我们未考虑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

已经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

因素的影响。

(3)本评估报告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

有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假设与前提在评估基准

日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产权持有方经营模式

平等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

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评估方

法,得出以下评估结论:

(一)成本法评估结果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涉及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市场

价值为 1,827.38 万元。评估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497.80 1,509.00 11.20 0.75

2 非流动资产 71.18 671.28 600.10 843.10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41

评估报告书

8 固定资产 19.25 18.44 -0.81 -4.21

9 在建工程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29.35 630.26 600.91 2,047.39

15 开发支出 2.80 2.80 - -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9.49 9.49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9 10.29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1,568.97 2,180.27 611.30 38.96

21 流动负债 352.88 352.88 - -

22 非流动负债

23 负债合计 352.88 352.88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16.09 1,827.38 611.30 50.27

评估增减值分析:

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武汉英卡科技

有限公司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总额

1,568.97 万元,负债总额 352.88 万元,净资产 1,216.09 万元;评

估后的资产总额为 2,180.27 万元,负债总额为 352.88 万元,净资产

为 1,827.38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611.30 万元,增值率 50.27%。

具体分析如下:

(一)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14,977,956.38 元,评估值为 15,089,955.41

元,评估增值 111,999.03 元,增值率 0.75%。增值原因为:

存货账面值 2,342,420.94 元,评估值 2,454,419.97 元,评估增

值 111,999.03 元,增值率 4.78%,增值原因为:

1、最近的采购单价有所上升,造成评估单价提高所致。

42

评估报告书

(二)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账面值 192,530.03 元,评估值 184,363.00 元,评估

减值 8,167.03 元,减值率 4.24%。减值的原因主要为:

1、电子类设备更新换代较快,购置价格有所下降导致评估原值

减值;

2、部分电子设备由于购置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票,购置价格包含

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因而评估时的评估原值是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

价格。

(三)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值 293,472.43 元,评估值 6,302,597.00 元,评估

增值 6,009,124.57 元,增值率 2,047.59%,增值原因主要为: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账面值并未完全统计该类无形资产从研发

到获得相关权利证书的所有费用,只有部分员工工资、购买研发所需

的设备材料费以及极少部分的办公费和申请费用,而评估时考虑了从

研发该类无形资产到获得相关权利证书的所有费用,并且考虑了相关

无形资产的利润,因而造成较大的增值。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为 1,216.09 万

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799.00 万元,评估增值 11,582.91 万元,增值率 952.47%。

43

评估报告书

三、差异分析及结果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1,827.38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12,799.00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

10,971.62 万元。

收益法评估是对企业盈利能力的估计,评估中考虑了企业团队研

发和创新能力、客户资源等因素对企业收益的贡献,更为全面地体现

了企业的价值。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

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为轻资产企业,

企业经营对账面资产的依赖程度不高。因此,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不能完全体现企业价值。

综合考虑,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最终的结论,

即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

及的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柒

佰玖拾玖万元整(127,990,000.00)。

评估报告有限期: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次评估报告列

明的评估目的经济行为有效,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起 1 年(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止)。

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的责任

是就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

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

44

评估报告书

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和质押

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

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

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由评估机构作出的,

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或其他当事人无任何

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

分的努力。

(三)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

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针对本项目,评估师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方(产权

持有者)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师仅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

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但不

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已

对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

的查验。评估结果是以委估资产在合法存在的前提下对其价值的评

估,对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失实而导致评估结论的误差,评估机构

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项目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知晓资产的流动性对估价对

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

45

评估报告书

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

流动性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

(六)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

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执行评估程序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次评估的测算结果参考了委托方对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及

收益数据的预测。评估人员对委托方提供预测数据合理性的判断是基

于行业特征状况得出的,但由于行业的变革、市场波动及潜在因素的

影响,评估人员无法保证其未来发展与预测数据之间的差异程度,若

未来实际运行状况与预测数据产生较大偏差,评估结果会有较大幅度

的误差甚至失效,由此产生的问题评估单位及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

任。提请报告使用者特别关注该事项的存在。

(八)本次评估使用的基准日财务数据来源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6]48270008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九)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只在报告阐明的假设前提及限

制条件下有效,它们代表评估人员不带有偏见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

论。

(十)报告中的结论由于取整、汇总等因素或有造成数值在小数

点尾数的差异,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上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6

评估报告书

(一)本评估结论是在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下,以及本评估报告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所述的情况下,为本报

告载明的评估目的而提出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

意见。即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其评估结论仅为一种参考意见,该意见

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仅对评估结论

的合理性(合乎评估的专业规范)承担责任,而不对评估对象的定价

决策和处置决策承担任何责任;且评估结论仅是本报告所述的假设前

提和限制条件下最可能实现的估计值,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

实现价格的保证。

(二)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

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

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

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

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三)按现行有关规定,本报告的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内有效,即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当本次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实现时,可用评估结

果作为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实现时作价的参考依据。超过一

年,其评估结果失去效用,如继续实现原目的,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47

评估报告书

(四)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主管单位,以及送

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

有,未经委托方许可,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五)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二○一六年九月七日。

48

评估报告书

十四、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汤锦东 注册资产评估师:谢广民

(签章)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东升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7 日

49

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一、评估明细表

二、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与产权持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评估委托方承诺函及产权持有方承诺函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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