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1 日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锦光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特尔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12,575,58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104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

份 298,78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

表股份 12,276,80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596%;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298,78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14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应邀列

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575,5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98,7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煦、李心悦;

(三)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为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