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关于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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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3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1、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方大建科)、

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方大新能源)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方大建

科、方大新能源共同使用,方大建科和方大新能源使用该额度需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期

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

同为准。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下称:方大自动化)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元)综合授信额度,期

限为壹年,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近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方大自动化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签署了《1154B 沙中线二

期安装月台幕门及东铁线加装月台闸门项目合同》,按照合同条款要求,本公司需为方大自

动化承建的上述项目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9,516,034.03 元,(即合同金额,

港币 511,666,066.00 元,按董事会召开前一日 2016 年 9 月 8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

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5899 汇率折算),担保期限至合同履行完毕。

2016年9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全资子公

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

担保内容,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

件。上述两项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本公司1994年4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78,909.483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主营业务:建筑幕墙系统及材料、轨道交通设备(地铁屏蔽门等)、太阳能光伏电站及产品

和房地产等。

方大建科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1993年3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熊建伟,主营业务:各类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玻璃隔墙、门窗、围墙、栏杆

吊顶等装饰的制作、设计与施工等。

方大自动化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8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熊建伟,主营业务: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加工、安装、

销售等。

方大新能源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4年7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黄敬,主营业务:光伏设备的研发、安装、销售;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等。

2、被担保人截至2016年8月31日股权结构情况:

2.1 本公司(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熊建明

85% 100%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盛久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东

8.72% 0.16% 6.53% 84.5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方大建科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世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75%

25% 98%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2%

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2.3 方大自动化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世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5% 75% 98%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2%

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10%

5% 85%

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2.4 方大新能源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 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 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

司(母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截至 2015 截至 2016 截至 2016 截至 2016 截至 2015 截至 2016

项目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年 6 月 30 年 12 月 31 年 6 月 30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31 日(经 (未经审 日(未经审 日(未经审 日(经审 日(未经审

(经审计) 日(经审计)

审计) 计) 计) 计) 计) 计)

197,872.

资产总额 208,413.95 293,604.71 283,207.21 44,621.44 53,383.95 10,670.30 10,393.43

52

72,985.2

负债总额 118,043.85 216,308.08 201,784.94 22,192.84 29,535.34 1,051.04 940.45

2

124,887.

净资产 90,370.11 77,296.63 81,422.27 22,428.61 23,848.60 9,619.25 9,452.98

30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2016 年 1-6 2016 年 1-6 2016 年

2015 年度(经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经审 月(未经审 月(未经审 月(未经审 1-6 月(未

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计) 计) 计) 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97.74 1,449.99 195,310.32 72,963.83 25,827.85 16,518.68 -

利润总额 3,075.02 1,044.48 8,186.99 4,739.19 3,058.72 1,680.52 -415.39 -246.48

净利润 2,281.47 725.64 6,764.59 4,021.05 2,651.11 1,420.00 -316.81 -166.27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9,516,034.03 元

3、担保期限:以与银行或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范围内,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反担保情况,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上述各公司互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 169,027.26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10%,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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