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消防 公告编号:2016-100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陕西坚瑞消防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沃特玛”)经营发展需要以及降低其融资成本的目的,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李瑶先生拟为沃特玛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无偿借款,为期不超过 2 个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供借款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瑶先生拟根据沃特玛的资金需求,为沃特玛提供不
超过 2 亿元的无偿借款。
借款期限:不超过 2 个月。
借款原因:鉴于沃特玛资金需求较大,短期融资效率较低。
借款目的:主要用于沃特玛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融资效率,降低
融资成本。
二、关联关系及程序说明
借款提供主体: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瑶先生,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其
持有公司股票 165,166,860 股,与公司股东李金林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票 177,565,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
接受借款主体: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系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
司。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未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
三、提供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为沃特玛提供无偿借款是为了补充沃特玛日常经营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止披露日累计提供借款总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持股 5%以上股东李瑶先生除上述为沃特玛提供无偿
借款外,未发生其他提供借款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