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消防 公告编号:2016-090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5 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0 日上
午 10:00—12:00 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陕西
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
鸿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董事钟伟先生向董事会递交辞呈的原因,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瑶先生担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兼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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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总经理钟伟先生向董事会递交辞呈的原因,钟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职。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简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突出核心竞争优势,树
立公司新的企业形象,董事会同意公司更名为:“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尚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变更公
司证券简称为:“坚瑞沃能”,并对其他所有的公司制度、文件中公司名称进行相应变
更。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变更及工商登记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第四条的规定,原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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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全称:SHAANXI J&R FIRE PROTECTION CO.,LTD”
现修订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ANXI J&R OPTIMUM ENERGY CO.,LTD ”
2、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的规定,原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500,237,610 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216,262,282 元。”
3、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的规定,原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修订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原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0,237,610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16,262,282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瑶先生,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变
更及工商登记事项。
本次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以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第八条为前提。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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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审议通过《关于为沃特玛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
向银行申请合计 45.3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两年,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
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并授权沃特玛管理层办理综合授信及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
有关事宜及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沃特玛提供担保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配套募集资金 12.3 亿元向沃特玛进行增资,并同意沃特玛在资
金到账后将用于“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项目”的 4 亿元募集资金向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沃特玛”)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沃
特玛”)分别各增资 2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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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沃特玛及陕西沃特玛、临汾沃特玛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只能用于“圆柱形锂电池生
产线项目”及“偿还标的公司银行贷款并补充其流动资金”项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沃特玛、陕西沃特玛、临汾沃特玛、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将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监管。
九、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4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郭鸿宝回避表
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西安美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安消防”)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以 8,238 元/年的价格,租用美安消防所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
二路 65 号房产的部分场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美安消防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本次召开的董事会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消防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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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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