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天津天域资产管 理 有 限公司
签署
之
附条件 生 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签 署 日 期 :⒛ 16年 ♀月
中 国 ·天津
本协议 由以下双方于 ⒛16年夕月'罚在天津市签署。
甲 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住 所:天津市开发 区第十 大街 27号
法定代表人 :肖占鹏
乙 方:天津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西青学府工业 区才智道 35号澜德大厦 5号楼 A座硐6室
法定代表人 :李玉杰
甲 、 乙双 方 已于 ⒛ 1 5 年1 2 月7 日签 订 《附条件 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 议 》(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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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 原股份认购协 议 ) , 经双 方协 商 致 , 现就 原 《股份 认购 协 议 》的有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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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达 成如下补 充协议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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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 ,并承诺在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出现有效 /
申购数量不足导致发行不足 (即募集资金不足计划募集资金总额 )的情况下 ,经 -^
”
甲方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 )协商后选择继续发行的,乙方将视情况追加认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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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本协议项下 乙方拟认购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 甲方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2O0/o(含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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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含”
第 二 条 本补 充协议 的成 立 与 生 效 嗌
2 . l议协的成 立 : 本补 充协议 自双 方签 字盖章之 日起 成 立 。 髯
2 . 2 本充协议在 以下条件 全部满足后 生 效 : `
一
( 1 ) 次 非 公开发行 经 甲方董事会 审议通过 ;
( 2 )津 市财 政局批准本 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 方案 ;
( 3 ) 次 非公 开发行 经 甲方股 东大会 审议 通过 ;
( 4 ) 次 非 公开发行 取得 中国证 监会 的核准 。
以上 生效条件全 部成就 时 , 甲方本 次非 公开发行 获 中国证监会核准之 日为本
补充协 议 生 效 日。
一
第 三 条 本 补 充协 议 是 原 《股份 认购 协 议 》 不可 分 割 的 部 分 ,与原 《股份
认购 协 议 》具有 同等法律 效力 。除本补 充协 议 中做特 别约定外 ,仍按 原 《股份认
购协议 》执行 。
第 四条 本 补 充协 议 壹 式 陆份 ,双方 各 持壹份 ,其余用 于 办 理相 关 审批 备案
手续 。
(以下无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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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 ,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
甲方 :天 公司 (盖章 )
法定代 表人 或授权 代表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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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天津天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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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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