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公司与天津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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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天津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或“滨海能源”)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与天津天域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域资产”)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其中,天域资产拟认购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20%(含)。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天域资产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天

域资产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股份总数的

20%(含)且不超过发行股份总数的 25%(含)。

2、天域资产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出

版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5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

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肖占鹏先生、高扬先生、纪

1

秀荣女士、张虹霞女士在表决时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天域资产认购滨海能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天域资产系天津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天津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玉杰

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才智道 35 号海澜德大厦 5

注册地址:

号楼 A 座 406 室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20000MA07042316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资产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金融资产除

经营范围: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情况及控股关系

1、天域资产经营情况

天域资产系天津出版集团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尚无实际经营活动。

2

2、天域资产股权结构图

3、天域资产及有关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等情况

天域资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重大的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天域资产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

天域资产系天津出版集团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而新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尚无实际经营活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域资产与本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形。

2015 年度,公司控股权变更过程中,天津出版集团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包括:

“1、承诺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

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滨海能源的主营业务相同、

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从事与滨海能源主

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

3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滨海能源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业务。

3、承诺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滨海能源及其子

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

织。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京津文化作为滨海能源第

一大股东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同时,承诺人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

承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另外,天津出版集团同时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函》,主要内容包括:

“1、尽量避免或减少受让方及出版集团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不利用受让方及出版集团的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滨海能源在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受让方及出版集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不利用对滨海能源的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受让方及出版集团

与滨海能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如果确属需要,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滨海能源进行

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滨海能源利益的行为;

5、不会以侵占滨海能源利益为目的,与滨海能源之间开展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4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事项仍在承诺有效期内。本次发行后,公司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关联

交易,并按照《信息披露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由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9,523 万元(含发行费

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34,531 27,946

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33,267 23,652

文化影视平台建设项目 13,151 7,925

合计 80,949 59,523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的 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15.28 元/股。

5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确定。若公司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天津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参与竞价

过程,接受根据其他申购对象的竞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

五、《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对认购股份数量的修改

原股份认购合同第一条第 1.3 款项下“本协议项下乙方拟认购甲

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

的 20%(含),并承诺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如果出现有效申购数量不足导致发行不足(即募集资金不足计划

募集资金总额)的情况下,经甲方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选择

继续发行的,乙方将视情况追加认购数量”修改为“本协议项下乙方

拟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总数的 20%(含)且不超过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25%

(含)。”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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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一方面系保证天津出版集团控制公司股份

比例不被稀释过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足额完成本次发行。因此,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开展文化传媒业务,加快公司发展。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3.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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