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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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滨海能源”)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主要假设前提与说明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6 年 11 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

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1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环境无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8,954,842 股,不考

虑其他调整事项(如后续年度利润分配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22,214.75 万股增至不超过 26,110.23 万股;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人民币 59,523 万元;

5、考虑到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

等因素影响,2016 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难以预测。假设 2016 年收益

情况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度测算数据持平,即 323.15 万元;

(2)公司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与 2015 年度测算数据增长 10%,即 355.47 万元;

(3)公司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度测算数据增长 20%,即 387.78 万元;

6、假设公司 2016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与 2015 年持平,为 19.56

万元。

7、2016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5 年度现金分

红。

8、根据经董事会审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

2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且已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产生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

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

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2016 年度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

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对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总股数(万股) 22,214.75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31,959.18

上年度现金分红(万元) 0.00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323.15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59,523.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3,895.48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假设一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平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项目 /2015 年 12 实施后(不考

月 31 日 实施前 虑任何募投

效益)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42.71 342.71 342.71

前)(万元)

3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23.15 323.15 323.15

后)(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32,383.71 32,726.42 91,824.89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45 0.0124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45 0.0124

每股净资产(元) 1.46 1.47 3.52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0.99% 0.35%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假设二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 10%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项目 /2015 年 12 实施后(不考

月 31 日 实施前 虑任何募投

效益)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42.71 375.03 375.03

前)(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23.15 355.47 355.47

后)(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32,383.71 32,758.73 91,857.21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60 0.0136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60 0.0136

每股净资产(元) 1.46 1.47 3.52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1.09% 0.39%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假设三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 20%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项目 /2015 年 12 实施后(不考

月 31 日 实施前 虑任何募投

效益)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42.71 407.34 407.34

前)(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23.15 387.78 387.78

后)(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32,383.71 32,791.05 91,889.52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75 0.0149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75 0.0149

每股净资产(元) 1.46 1.48 3.52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1.19% 0.42%

4

注 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机披露》的规定分别计算;

注 2: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本

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产生预期效益尚需一定的周期,因此,募集资

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将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已在《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补充公告》等公告文

件中,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予以充分补充披露。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34,531 万元,公司计划以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 27,946 万元。本项目计划在 2 年时间内完

成平台建设。本项目将以在线教辅系统、在线题库系统、空中课堂系

统为主体构建在线教学平台,为 K12 各年级的学生提供与课堂教学、

考试大纲同步的在线辅学服务,为教育机构提供一种辅学教学工具,

根据每个学生的个性化特点提供相应的教学内容推荐和测评分析。

1、教育产业市场庞大

首先,教育产业市场基础人员数量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

据显示,2014 年底,全国普通小学学校共 20.14 万所,小学在校学

生数达到 9,451.07 万人,较 2013 年同期增长 90.52 万人,全国初中

在校学生数 4,384.63 万人,中小学学生人数整体保持稳步增长。

5

其次随着国民整体受教育及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家庭越来越重

视对子女教育的投入,截至 2013 年,全国普通家庭年均子女教育支

出已经超过家庭年均收入三成以上,国内教育产业市场消费需求和消

费能力持续大幅增长,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相当大的上升空

间。

2、“互联网+”推动教育产业信息化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15 年 1 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

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14 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6.49 亿,

全年共计新增网民 3,117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47.9%,较 2013 年

底提升了 2.1 个百分点。网民群体中,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为 23.8%,

这部分人群正是推动教育产业发生变革的直接动力和受益者。

在教育信息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财政部与教育部共同实施了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提高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并明确

可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进一步夯实。

3、公司具有市场推广的基础和内容创作的基础

公司控股权变更后,控股股东变更为天津出版集团控股的天津京

津文化发展。天津出版集团旗下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是天津市中

小学教材的编制出版单位,教材在天津的市场占有率近 100%,教辅

在天津市场占有率近 70%,具备一定的区域性垄断地位。在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借助股东单位多年经营积累的优势,公

司将快速对接内容、渠道、客户等市场资源。因此,在市场推广方面

具备一定的市场推广基础。

另外,在多年的教辅出版过程中,天津出版集团已充分了解学生

教辅所需内容,能编制出符合市场需求,特别是可以增强学生自主学

习能力,提升学生学习水平的教辅以及教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

6

上市公司将全面承接前述内容资源,因此,在辅学系统内容创作方面

具备一定的业务基础。

4、项目建设已获得政府部门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取得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

的《关于同意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

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6]44 号),获得立项备案。根据天

津市环保局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发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部分环境

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名录(修订)的通知》(津环保审

[2015]33 号),本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33,267 万元,公司计划以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 23,652 万元。本项目计划在 2 年时间内完

成线下艺术品拍卖公司的筹备和线上艺术品展示交流平台的建设工

作。

1、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迅速

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2014 年全球艺术品总交易额高达 18,600

亿人民币,同比增长 7%;相比 2004 年,全球艺术品市场规模十年内

翻了一番。就中国市场而言,2014 年艺术品市场的交易规模增至

4,100 亿元,市场规模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份额达到了 22%,位居全球

第二。其中国内 2014 年艺术品拍卖成交金额 1,200 亿元,占交易总

规模的近 30%。从市场规模的未来增长趋势来看,经过 2014 年和 2015

年的震荡回调后,未来三年整体市场预计将保持 15%-20%的高速增长。

2、公司具有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基础

本项目在艺术品来源和艺术家合作群体方面具备一定的发展基

础。作为天津出版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可以较为方便地直接获取艺

7

术作品资源,对公司艺术品交易及拍卖作品来源形成一定的保障。除

此之外,公司承接了天津出版集团在书画作等艺术领域建立的广泛的

人脉资源,有利于公司市场开拓进度和市场地位的建立,也有利于保

障艺术品鉴赏的专业性。

3、项目建设已获得政府部门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取得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

的《关于同意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

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6]45 号),获得立项备案。根据天

津市环保局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发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部分环境

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名录(修订)的通知》(津环保审

[2015]33 号),本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文化影视平台建设项目

文化影视平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13,151 万元,公司计划以本

次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 7,925 万元。

1、国内文化消费增长迅速

影视作品是典型的文化消费品,行业受益于我国经济增长及消费

升级,发展迅速。此外,国产电影整体制作水平不断提高、优秀电影

不断增加,激发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推动了我国电影票房快速增长,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0%。为提升收视率,国内众多电视台对优质的电

视剧有着旺盛的需求,而优质电视剧稀缺的格局短期难以改观,发展

前景广阔。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当人均消费超过 3,000 美元时,文

化消费会快速增长;接近或超过 5,000 美元时,文化消费会出现爆发

式的增长。目前我国人均 GDP 已超过 4,000 美元,文化消费支出总量

潜力巨大。另一方面,以网络游戏、动漫娱乐、影视制作为代表的新

媒体生机勃勃。这些新媒体产业,未来也将给文学版权改编及衍生产

8

品开发业务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巨大的增长前景。

2、公司具有文化影视市场的发展基础

文学作品是以内容资源为核心价值的行业。由图书、期刊改编的

作品通常质量比较高,能为影视剧本打下较好的基础。依托天津出版

集团多年的文学作品出版背景,本次拟设立的文化影视平台一方面在

作品选取、改编等过程中具备一定优势,有利于保障作品的水平,另

一方面也可快速对接文学作品、作者,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同时,也保

证了来源的稳定性。

3、项目建设已获得政府部门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取得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

的《关于同意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

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6]46 号),获得立项备案。根据天

津市环保局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发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部分环境

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名录(修订)的通知》(津环保审

[2015]33 号),本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是热力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9,523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目、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

项目、文化影视平台建设项目。公司此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其原

有业务分属不同行业。

2015 年 9 月,京津文化通过股权收购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

上述股权收购股过程中,京津文化及其控股股东天津出版集团承诺在

9

未来 12 个月内条件具备情况下,协助公司增加文化艺术类业务,并

对现有热电类业务、资产进行整合。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

项目,系上述整合的步骤之一。

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及主要资产,将逐步由热电类业务及资产转

变为文化艺术类业务及资产。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资质、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陆续整合所从事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的储备资源。

截至目前,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情况如

下:

1、人员储备

人力资源是文化传媒产业的核心生产要素之一,是公司未来发展

的核心资源,公司战略成功转型将得益于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本次募

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益于天津出版集团及京津文化支持,各募投项

目建设部分核心人员、具有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已入职上市公司。

2、资质储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 152 项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

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

律法规要求,本次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取得的资质主要包括互联网

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非经营性)、网络出版

服务许可证、拍卖经营许可证、文物拍卖资质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具体申请进程可参见同日公告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重点问题第四题

回复。

3、市场储备

10

1)互联网教育平台

公司控股权变更后,控股股东变更为天津出版集团控股的京津文

化。天津出版集团旗下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是天津市中小学教材

的编制出版单位,教材在天津的市场占有率近 100%,教辅在天津市

场占有率近 70%,具备一定的区域性垄断地位。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借助股东单位多年经营积累的优势,公司将快速

对接内容、渠道、客户等市场资源。因此,在市场推广方面具备一定

的市场推广基础。

2)文化影视平台

目前,滨海能源已与连淑香、王兵、张作民、东阳正午阳光影视

有限公司、东影嘉艺国际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等多位作家、编剧,

以及影视文化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艺术品交易平台

为保障“艺术品交易平台”收储书画作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降

低收储风险,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天津人民

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艺术品交易意向书》,拟购置美术社所拥

有的徐悲鸿、张大千、齐白石等名家书画作品。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

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

体措施包括: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1

已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

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

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通过相关项目的建设,公司实力将得到

加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的业务结构、促进公司业

务的转型、增强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满

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迅速提升综合实力,从而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2015-2017 年)》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未来公

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日常运

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12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在其本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遵守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

善,使之更符合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提议(如有提案权)并支

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

有表决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

关议案;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公司未

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议(如有提案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

委员会在制订股权激励方案时,将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表决权)赞成股

权激励方案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13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

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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