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滨海能源”)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主要假设前提与说明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6 年 11 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
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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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环境无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8,954,842 股,不考
虑其他调整事项(如后续年度利润分配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22,214.75 万股增至不超过 26,110.23 万股;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人民币 59,523 万元;
5、考虑到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
等因素影响,2016 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难以预测。假设 2016 年收益
情况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度测算数据持平,即 323.15 万元;
(2)公司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与 2015 年度测算数据增长 10%,即 355.47 万元;
(3)公司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比 2015 年度测算数据增长 20%,即 387.78 万元;
6、假设公司 2016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与 2015 年持平,为 19.56
万元。
7、2016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5 年度现金分
红。
8、根据经董事会审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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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且已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产生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
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
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2016 年度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
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对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总股数(万股) 22,214.75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31,959.18
上年度现金分红(万元) 0.00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323.15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59,523.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3,895.48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假设一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平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项目 /2015 年 12 实施后(不考
月 31 日 实施前 虑任何募投
效益)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42.71 342.71 342.71
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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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23.15 323.15 323.15
后)(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32,383.71 32,726.42 91,824.89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45 0.0124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45 0.0124
每股净资产(元) 1.46 1.47 3.52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0.99% 0.35%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假设二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 10%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项目 /2015 年 12 实施后(不考
月 31 日 实施前 虑任何募投
效益)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42.71 375.03 375.03
前)(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23.15 355.47 355.47
后)(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32,383.71 32,758.73 91,857.21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60 0.0136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60 0.0136
每股净资产(元) 1.46 1.47 3.52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1.09% 0.39%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假设三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 20%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项目 /2015 年 12 实施后(不考
月 31 日 实施前 虑任何募投
效益)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42.71 407.34 407.34
前)(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
323.15 387.78 387.78
后)(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32,383.71 32,791.05 91,889.52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75 0.0149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0175 0.0149
每股净资产(元) 1.46 1.48 3.52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1.19%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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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机披露》的规定分别计算;
注 2: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本
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产生预期效益尚需一定的周期,因此,募集资
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将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已在《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补充公告》等公告文
件中,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予以充分补充披露。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34,531 万元,公司计划以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 27,946 万元。本项目计划在 2 年时间内完
成平台建设。本项目将以在线教辅系统、在线题库系统、空中课堂系
统为主体构建在线教学平台,为 K12 各年级的学生提供与课堂教学、
考试大纲同步的在线辅学服务,为教育机构提供一种辅学教学工具,
根据每个学生的个性化特点提供相应的教学内容推荐和测评分析。
1、教育产业市场庞大
首先,教育产业市场基础人员数量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
据显示,2014 年底,全国普通小学学校共 20.14 万所,小学在校学
生数达到 9,451.07 万人,较 2013 年同期增长 90.52 万人,全国初中
在校学生数 4,384.63 万人,中小学学生人数整体保持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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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随着国民整体受教育及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家庭越来越重
视对子女教育的投入,截至 2013 年,全国普通家庭年均子女教育支
出已经超过家庭年均收入三成以上,国内教育产业市场消费需求和消
费能力持续大幅增长,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相当大的上升空
间。
2、“互联网+”推动教育产业信息化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15 年 1 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
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14 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6.49 亿,
全年共计新增网民 3,117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47.9%,较 2013 年
底提升了 2.1 个百分点。网民群体中,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为 23.8%,
这部分人群正是推动教育产业发生变革的直接动力和受益者。
在教育信息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财政部与教育部共同实施了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提高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并明确
可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进一步夯实。
3、公司具有市场推广的基础和内容创作的基础
公司控股权变更后,控股股东变更为天津出版集团控股的天津京
津文化发展。天津出版集团旗下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是天津市中
小学教材的编制出版单位,教材在天津的市场占有率近 100%,教辅
在天津市场占有率近 70%,具备一定的区域性垄断地位。在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借助股东单位多年经营积累的优势,公
司将快速对接内容、渠道、客户等市场资源。因此,在市场推广方面
具备一定的市场推广基础。
另外,在多年的教辅出版过程中,天津出版集团已充分了解学生
教辅所需内容,能编制出符合市场需求,特别是可以增强学生自主学
习能力,提升学生学习水平的教辅以及教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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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将全面承接前述内容资源,因此,在辅学系统内容创作方面
具备一定的业务基础。
4、项目建设已获得政府部门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取得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
的《关于同意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
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6]44 号),获得立项备案。根据天
津市环保局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发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部分环境
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名录(修订)的通知》(津环保审
[2015]33 号),本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33,267 万元,公司计划以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 23,652 万元。本项目计划在 2 年时间内完
成线下艺术品拍卖公司的筹备和线上艺术品展示交流平台的建设工
作。
1、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迅速
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2014 年全球艺术品总交易额高达 18,600
亿人民币,同比增长 7%;相比 2004 年,全球艺术品市场规模十年内
翻了一番。就中国市场而言,2014 年艺术品市场的交易规模增至
4,100 亿元,市场规模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份额达到了 22%,位居全球
第二。其中国内 2014 年艺术品拍卖成交金额 1,200 亿元,占交易总
规模的近 30%。从市场规模的未来增长趋势来看,经过 2014 年和 2015
年的震荡回调后,未来三年整体市场预计将保持 15%-20%的高速增长。
2、公司具有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基础
本项目在艺术品来源和艺术家合作群体方面具备一定的发展基
础。作为天津出版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可以较为方便地直接获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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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作品资源,对公司艺术品交易及拍卖作品来源形成一定的保障。除
此之外,公司承接了天津出版集团在书画作等艺术领域建立的广泛的
人脉资源,有利于公司市场开拓进度和市场地位的建立,也有利于保
障艺术品鉴赏的专业性。
3、项目建设已获得政府部门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取得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
的《关于同意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
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6]45 号),获得立项备案。根据天
津市环保局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发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部分环境
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名录(修订)的通知》(津环保审
[2015]33 号),本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文化影视平台建设项目
文化影视平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13,151 万元,公司计划以本
次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 7,925 万元。
1、国内文化消费增长迅速
影视作品是典型的文化消费品,行业受益于我国经济增长及消费
升级,发展迅速。此外,国产电影整体制作水平不断提高、优秀电影
不断增加,激发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推动了我国电影票房快速增长,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0%。为提升收视率,国内众多电视台对优质的电
视剧有着旺盛的需求,而优质电视剧稀缺的格局短期难以改观,发展
前景广阔。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当人均消费超过 3,000 美元时,文
化消费会快速增长;接近或超过 5,000 美元时,文化消费会出现爆发
式的增长。目前我国人均 GDP 已超过 4,000 美元,文化消费支出总量
潜力巨大。另一方面,以网络游戏、动漫娱乐、影视制作为代表的新
媒体生机勃勃。这些新媒体产业,未来也将给文学版权改编及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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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开发业务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巨大的增长前景。
2、公司具有文化影视市场的发展基础
文学作品是以内容资源为核心价值的行业。由图书、期刊改编的
作品通常质量比较高,能为影视剧本打下较好的基础。依托天津出版
集团多年的文学作品出版背景,本次拟设立的文化影视平台一方面在
作品选取、改编等过程中具备一定优势,有利于保障作品的水平,另
一方面也可快速对接文学作品、作者,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同时,也保
证了来源的稳定性。
3、项目建设已获得政府部门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取得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
的《关于同意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项
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6]46 号),获得立项备案。根据天
津市环保局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下发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部分环境
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名录(修订)的通知》(津环保审
[2015]33 号),本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是热力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9,523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项目、艺术品交易平台建设
项目、文化影视平台建设项目。公司此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其原
有业务分属不同行业。
2015 年 9 月,京津文化通过股权收购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
上述股权收购股过程中,京津文化及其控股股东天津出版集团承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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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 12 个月内条件具备情况下,协助公司增加文化艺术类业务,并
对现有热电类业务、资产进行整合。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
项目,系上述整合的步骤之一。
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及主要资产,将逐步由热电类业务及资产转
变为文化艺术类业务及资产。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资质、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陆续整合所从事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的储备资源。
截至目前,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情况如
下:
1、人员储备
人力资源是文化传媒产业的核心生产要素之一,是公司未来发展
的核心资源,公司战略成功转型将得益于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本次募
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益于天津出版集团及京津文化支持,各募投项
目建设部分核心人员、具有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已入职上市公司。
2、资质储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 152 项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
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
律法规要求,本次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取得的资质主要包括互联网
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非经营性)、网络出版
服务许可证、拍卖经营许可证、文物拍卖资质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具体申请进程可参见同日公告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重点问题第四题
回复。
3、市场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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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教育平台
公司控股权变更后,控股股东变更为天津出版集团控股的京津文
化。天津出版集团旗下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是天津市中小学教材
的编制出版单位,教材在天津的市场占有率近 100%,教辅在天津市
场占有率近 70%,具备一定的区域性垄断地位。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借助股东单位多年经营积累的优势,公司将快速
对接内容、渠道、客户等市场资源。因此,在市场推广方面具备一定
的市场推广基础。
2)文化影视平台
目前,滨海能源已与连淑香、王兵、张作民、东阳正午阳光影视
有限公司、东影嘉艺国际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等多位作家、编剧,
以及影视文化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艺术品交易平台
为保障“艺术品交易平台”收储书画作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降
低收储风险,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天津人民
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艺术品交易意向书》,拟购置美术社所拥
有的徐悲鸿、张大千、齐白石等名家书画作品。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
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
体措施包括: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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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
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
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通过相关项目的建设,公司实力将得到
加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的业务结构、促进公司业
务的转型、增强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满
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迅速提升综合实力,从而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2015-2017 年)》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未来公
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日常运
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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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在其本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遵守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
善,使之更符合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提议(如有提案权)并支
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
有表决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
关议案;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公司未
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议(如有提案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
委员会在制订股权激励方案时,将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表决权)赞成股
权激励方案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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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
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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