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 资 报 告
沪众会字(2016)第 5761 号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6年8月29日止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动情况。按
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
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
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342,400.00份,行权价格为3.6666元,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6.375 元,数量为736,000.00份,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269,900.00元。
根据贵公司2016年8月12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安诺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2016年8月25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人民币普通股
14,264,000.00,授予价格每股4.61元。公司本期增加实收资本14,264,000.00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2,465,8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8月29日止,贵
公司已收到自主行权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1,170,414.6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
民币269,9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900,514.6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股东以货币
资金缴纳;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65,757,040.00元,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264,0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51,493,040.00元,全部计入
资本公积,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
贵公司本次验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27,931,900.00元,实收资本527,931,900.00元,已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与2015年5月24日出具的沪众会验字(2016)第
48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8月2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42,465,800.00元、
累计股本为人民币542,465,800.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
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新增情况明细表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4. 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5. 证券公司询证函复印件
(本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陆士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 奚晓茵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1 基本情况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是由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有限公司以截至2008年7月5日止净资产折股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股本总额8,000万股,每股面值为壹元人民币,变更后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3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10]366 号《关于核准上海
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2,700 万股,发行后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700 万元。上海众华沪银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沪众会验字(2010)第 2691 号《验资报告》对
上述本次发行的股本进行了验证。
2010 年 4 月 21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32 号文同意,公司的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 300067。
贵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350 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50 万元。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沪众会验字(2011)第 3986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本次发行的股本进行了验证。
贵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 310229000492439,住所为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 881 号,法定代表人为纪立军。
贵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06.6 万元,以现金出资,变更后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6,356.6 万元。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4 日出
具的沪众会验字(2013)第 5678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本次发行的股本进行了验证。
贵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310229000492439,住所为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 881 号,法定代表人为纪立军。
贵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6,356.6 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713.2 万元,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229000492439,住所为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 881 号,法定代表人
为纪立军。
贵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由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安诺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229000492439,住所为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 881 号,法定代表人为纪立军。
贵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4 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2 万元,以现金出资,变更后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32,805.2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 12 月 12 日出
具众会字(2014)第 5742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本次发行的股本进行了验证。
1 基本情况(续)
贵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4 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1.00 万元,以现金出资,变更后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916.2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 12 月 18 日
出具众会字(2014)第 574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本次发行的股本进行了验证。在上海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229000492439,住所为青浦
区赵巷镇崧华路 881 号,法定代表人为纪立军。
贵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9,749.72 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665.92 万元,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229000492439,住所为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 881 号,法定代表人
为纪立军。
贵公司于2016年5月3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5.75万元,以现金出资,申请资本减
少28.28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93.19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年5月24日出具的沪众会验字(2016)第481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股本进行了验证。
2 资本变更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
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342,400.00份,行权价格为3.6666元,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6.375 元,数量为736,000.00份,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
269,900.00元。
根据贵公司2016年8月12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安诺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2016年8月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
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人民
币普通股14,264,000.00,授予价格4.61元。公司本期增加实收资本14,264,000.00元。
3 审验结果
截至2016年8月2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自主行权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
1,170,414.6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9,9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900,514.6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4000023009027339382账号转入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上海花木支行
087629120100306012137账号人民币923,064.60元,其余247,350.00元已由出资人转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账户。
3 审验结果(续)
截至2016年8月2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65,757,04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264,0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51,493,04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款已于2016年8月29日前
由股权激励对象转入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川支行9871 0154 7400 02438账号。
股权激励汇总表
货币单位:元
出资人 实际缴纳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其中:新增股本金额
王敬敏 1,383,000.00 300,000.00
徐长进 1,152,500.00 250,00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63,221,540.00 13,714,000.00
业务(技术)人员、
子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子公司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234
人)
合计 65,757,040.00 14,264,000.00
自主行权汇总表
行权款 其中:新增股本金额
合计 1,170,414.60 269,900.00
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为人民币542,465,800.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100%。
4 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数量14,264,000.00股,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期及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股份数量269,900股,总计为14,533,900.00股,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0,0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