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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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特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富瑞特装与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进

行相互担保事项进行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富瑞特装、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

重装”)于 2015 年共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申请的综合授

信额度已到期。现公司及富瑞重装拟共同向其重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期限 1 年。其中公司申请 15,00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富瑞重装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富瑞重装申请 15,00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邬品芳

注册资本:29,153.5808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类汽车维修(货车)。一般经营项目:发动机

制造、销售(汽车发动机再制造油改气);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资

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

理服务;天然气、石油、冶金、电站、化工、海水淡化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

(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

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资产为 341,241.2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7,137.8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75,054.6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8,445.99

万元),净资产为 194,103.3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3.12%,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1,134.13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59.68 万元,净利润为 1,662.50 万元。(以上数

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总资产为 337,033.8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5,673.4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77,754.6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7,517.02

万元),净资产为 191,360.4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3.22%,2016 年 1-6 月营业收

入为 23,839.83 万元,利润总额为-4,700.74 万元,净利润为-4,613.73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住所: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工业园朝东圩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4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空气分离、石油化工、海水淡化重型装备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工业撬块、模块的研发、设

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6,018.82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582.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7,582.67 万元),

净资产为 48,436.1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6.28%,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8,333.41

万元,利润总额为 867.50 万元,净利润为 771.2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2,447.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503.6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3,315.6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6,503.66

万元),净资产为 55,944.0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2.78%,2016 年 1-6 月营业收

入为 8,774.34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2.20 万元,净利润为 76.65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三、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0,787.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 39,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90%,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8.40%。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实施

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85,787.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54,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30%,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2.30%(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为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审议

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

五、 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富瑞特装与全资子公司提供相互担保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公司、富瑞重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富瑞重装业务的发展,富瑞重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

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

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发现有

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相互担保事项。”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富瑞特装与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相互担保将

为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富瑞特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保荐机构同意富瑞特装与全资子公司实施上述银行授信相互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昱 汤毅鹏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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