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9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
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
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经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名称的议案》、《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结合证券市场与公司实际情况,
经过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认购金额”进行
调整。
经非关联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原方案: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816.9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基于商业通用的数据
钱包金服(北京)科
1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 150,480.00 150, 416.90
技有限公司
目
钱包汇通(平潭)商
2 供应链金融项目 70,760.00 70,400.00
业保理有限公司
钱包智能(平潭)科
3 智能 POS 项目 40,000.00 40,000.00
技有限公司
合计 261,240.00 260,816.90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416.9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基于商业通用的数据
钱包金服(北京)科
1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 150,480.00 150, 416.90
技有限公司
目
钱包智能(平潭)科
2 智能 POS 项目 40,000.00 40,000.00
技有限公司
合计 190,480.00 190,416.90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数量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84,379,452 股(含),其中:
融通众金认购不超过 38,822,387 股,定增 22 号认购不超过 12,293,756 股,金
梅花投资认购不超过 9,705,596 股,刘展成认购不超过 6,734,681 股,核心壹号
认购不超过 5,176,318 股,核心叁号认购不超过 4,529,278 股,岩华投资认购不
超过 3,882,238 股,东源基石认购不超过 3,235,198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
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61,603,652 股(含),其
中:融通众金认购不超过 28,343,403 股,定增 22 号认购不超过 8,975,411 股,
金梅花投资认购不超过 7,085,850 股,刘展成认购不超过 4,916,848 股,核心壹
号认购不超过 3,779,120 股,核心叁号认购不超过 3,306,730 股,岩华投资认购
不超过 2,834,340 股,东源基石认购不超过 2,361,950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
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调整认购对象认购金额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融通众金、定增 22 号、金梅花投资、刘
展成、核心壹号、核心叁号、岩华投资、东源基石共 8 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
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各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中认购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比例
1 融通众金 1,200,000,000 46.01%
2 定增 22 号 380,000,000 14.57%
3 金梅花投资 300,000,000 11.50%
4 刘展成 208,169,000 7.98%
5 核心壹号 160,000,000 6.13%
6 核心叁号 140,000,000 5.37%
7 岩华投资 120,000,000 4.60%
8 东源基石 100,000,000 3.83%
合计 2,608,169,000 100.00%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融通众金、定增 22 号、金梅花投资、
刘展成、核心壹号、核心叁号、岩华投资、东源基石共 8 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各认购对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
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比例
1 融通众金 876,094,608.90 46.01%
2 定增 22 号 277,429,959.48 14.57%
3 金梅花投资 219,023,652.22 11.50%
4 刘展成 151,979,782.20 7.98%
5 核心壹号 116,812,614.52 6.13%
6 核心叁号 102,211,037.70 5.37%
7 岩华投资 87,609,460.89 4.60%
8 东源基石 73,007,884.07 3.83%
合计 1,904,169,000.00 100.00%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项目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
构成对本次方案的重大调整。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本次交易的相关具体事宜,因此,董事会对本
次方案的调整获得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根据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修 订 情 况 说 明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根据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或<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或<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赵国栋、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前海开源定增
22 号资产管理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前海开源定增 22 号资产管理
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西藏金梅花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西藏金梅花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刘展成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刘展成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张佳、平潭融金核心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张佳、平潭融金核心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权秀洁、平潭融金核心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权秀洁、平潭融金核心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桐庐岩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桐庐岩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深圳东源基石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深圳东源基石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16] 004151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