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园林: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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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采取的

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园林”、“本公司”、“公司”)

拟向冯钊华、李阔、樟树市爱得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嘉之

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

有的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赛思”)100%的股权,

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3:00 起停牌;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

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确认本次

停牌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至 2016 年 7 月 26 日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后

继续停牌,并承诺最晚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

告书,至 2016 年 9 月 11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并继续停牌。本公司在停牌期间内,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进行了披露。

2、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博睿赛思相关领导确定了独立财务顾问、审

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及时签署《保密协议》。公司证券停牌后,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

料的递交和在线填报。

4、在公司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过程中,相关保密信息的知悉人员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

息。

综上,本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

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

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

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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