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16-05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说明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张
德华先生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进行
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股数 质押 质押 本次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质权人 用途
(股) 开始日期 到期日期 所持股份比例
广发证券
资产管理 个人资
张德华 10,000,000 20160907 20180905 24.12%
(广东) 金需求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9 日,张德华先生持有本公司 41,462,71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3.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占其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 24.12%。
二、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张德华先生的通知:张德华先生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和 2016 年 1 月 29 日,共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12,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8%)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 41,462,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9%;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4.12%。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 日
报备文件:
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