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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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16-05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说明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张

德华先生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进行

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股数 质押 质押 本次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质权人 用途

(股) 开始日期 到期日期 所持股份比例

广发证券

资产管理 个人资

张德华 10,000,000 20160907 20180905 24.12%

(广东) 金需求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9 日,张德华先生持有本公司 41,462,71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3.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占其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 24.12%。

二、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张德华先生的通知:张德华先生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和 2016 年 1 月 29 日,共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12,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8%)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 41,462,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9%;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4.12%。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 日

报备文件:

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确认书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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