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9 20:32: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9日下午14:30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

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2、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股份408,940,3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408,596,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6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

股份34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表决

通过了以下议案:

1、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1.01 选举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610,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下同)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5%。

1.02 选举刘兆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3 选举董振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4 选举李裕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5 选举范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2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6 选举程国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林木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2 选举俞丽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3 选举范存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3.01 选举金连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2 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 408,596,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4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9%;反对 30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88%;反对 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4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9%;反对 30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88%;反对 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4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9%;反对 30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88%;反对 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 6 已获得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李哲律师、侯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克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