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6-34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中国民生信托至信 219 号
亿利资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1.6亿元购买中国民生信托至信
219号亿利资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6亿份,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信
托计划到期日为2017年8月19日。
(二)民生信托与本公司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已审议批准本
次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王宏先生、
齐子鑫先生、陈家华先生及刘洪伟先生因在中国泛海或其他关联企业
任职,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
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 5 位非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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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信托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
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
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
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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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披露日股东持股情况:
投资者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78,950 82.7071%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5,000 10.7143%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6.4286%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600 0.0857%
中国铁道旅行社 300 0.0429%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 0.0214%
民生信托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先生。
(二)民生信托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财务状况
民生信托目前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信
托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信托等。信
托财产的运用方式主要有贷款和投资。固有业务主要是自有资金的同
业存款、发放贷款和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截至2015年年末,民生信托总资产4,709,805,838.87元,归属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3,593,736,533.61 元 ; 2015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082,144,041.0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1,250,881.12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604,017.04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民生信托总资产9,679,022,651.29元,归
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210,726,407.74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
收 入 542,663,178.81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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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789,874.1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2,115,595.99
元。
(三)民生信托与本公司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关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投资民生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交易条件与其他投资者
是同等的,皆按照信托合同的交易条件执行。
四、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受托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受益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出质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亿利资源的实际控制人王文彪及其配偶王玉兰
(一)信托计划的名称
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19号亿利资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认购/申购金额:1.6亿元
(三)预期年化收益率:8%
(四)信托计划的规模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总份数预计不超过130000万份,受托人
有权调整信托计划规模,具体以受托人网站公告为准。
(五)信托计划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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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全部信
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均届满之日止。
(六)各期信托单位的期限
本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均为自信托计划
成立之日(适用于第1期信托单位)或各期信托单位对应的申购成功
日(适用于除第1期信托单位外的后续各期信托单位)起至信托计划
成立满12个信托月止。
(七)信托单位的赎回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有权决定设置开放期,接受受益
人的赎回申请。有关赎回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放期的设置、
赎回成功的条件、接受赎回的信托单位种类、规模、相关信托利益的
分配方式以及信托费用的计算方式等由受托人决定,具体以受托人网
站公告为准。
(八)信托财产运用
受托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用
于补充借款人日常营运资金;信托贷款期限、利率及利息及本息支付
方式等以《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为准;
(九)信托计划担保措施
(1)抵押人以其合法享有的位于鄂前旗上海庙牧场(12)的地
块(土地使用权证号:鄂国用2009第000148号,以下简称“标的地块
一”)的土地使用权为借款人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
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并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解除标的地块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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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立的抵押登记后自动升为第一顺位抵押担保;抵押人以其合法持
有的位于鄂前旗上海庙牧场(14)的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号:鄂国用
2009第000028号)的土地使用权为借款人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
全部义务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具体抵押事宜以《抵押合同》约定
为准;
(2)出质人以其合法持有的2.8亿股亿利洁能(股票代码600277)
流通股股票为借款人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质押担
保,具体质押事宜以《质押合同》约定为准;
(3)保证人为借款人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保证事宜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十)信托利益的计算
受托人按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
每份信托单位存续期间的预期信托收益,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计算如
下:
受益人每份信托单位预期信托收益=1元×该份信托单位对应的
预期年化收益率×该份信托单位信托期限内实际存续天数/360
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Σ 受益人每份信托单位预期信托收益
(九)信托利益分配
信托单位期间不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于信托单位终止日计算届
时持有信托单位的受益人的期末信托利益,并于该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向受益人分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信托单位受益人的期末信托利益=Σ 在信托单位终止日该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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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每份信托单位的期末信托利益
在信托单位终止日该受益人持有的每份信托单位的期末信托利
益=1元×(1+该份信托单位预期年化收益率×该份信托单位信托期
限内实际存续天数/360)—该受益人就该份信托单位已分配的信托利
益(如有)。
(十)信托报酬及其他信托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信托事务管理费费率为0.01%/年。
信托报酬包括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信托报酬,固定信托报酬包括
固定信托报酬一和固定信托报酬二。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固定信
托报酬一为0.8%/年。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将于2016年12月20日
一次性收取一笔固定金额的固定信托报酬二。固定信托报酬二的金额
=650,000.00元。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形,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交易完成后,如果产生新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及公告程序,
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交易公允。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的信托产品在运营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担保风险、流动性风险
以及管理风险等。若发生上述风险,公司可能出现收益减少或本金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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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情况。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加强与民生信托的沟通、联系,密
切跟踪运作情况,强化风险控制和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
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民生信托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
金额1,056,185.71元(不含本次交易)。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1.6亿元投资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19号亿利资源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6亿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关联方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民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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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至信219号亿利资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19号亿利资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
同》。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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