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16-72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 3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1,712,6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90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白礼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3 人,独立董事钟国跃先生、董事汤加兵先生因
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蒋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同意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3,094,518 99.8917 14,200 0.108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1,707,138 99.9971 5,500 0.002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1,712,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为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1,698,438 99.9926 14,200 0.0074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3,094,518 99.8917 14,200 0.1083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为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7,237,679 55.2127 5,871,039 44.787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 (%) 数 (%)
号
1 关于同意重庆桐君阁 13,094,518 99.8916 14,200 0.1084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与太极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
管协议的议案
4 关于为太极集团重庆 35,008,235 99.9594 14,200 0.0406 0 0.0000
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为太极集团有限 13,094,518 99.8916 14,200 0.1084 0 0.0000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为重庆市涪陵太 7,237,679 55.2127 5,871,039 44.7873 0 0.0000
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 4、5、6 为特别决议,均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
表决通过。
2、议案 1、5、6 为关联交易,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希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医药总公司和重庆太极
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共 178,603,920 股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锦、赵清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