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103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
定,不涉及具体项目,涉及到的合作意向金额将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开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防务投资”),法定代表人
李保平,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7月5日,住所为上海市杨浦区控
江路1142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创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利防务投资为保利国防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涉军产业投资管理公司。本次战略合作协
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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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于2016年9月9日在重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涉及到意向合作金额将后续签订
的具体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的、合作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推动业务共同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签订后,由双方建立日常交流机制,探讨双
方关于合作有关事项,具体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保利防务投资为公司对接有关海外防务基地建设与公司主营活动有关
的业务机会,具体合作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将以后续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为准。
2. 保利防务投资将在军工领域进行大量投资,保利防务投资将为公司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军工并购等服务;向公司提供国内外技术先进的军工标的资产。
3. 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互通优质的产业投资机会。
4. 公司将成为保利防务投资发行基金的出资人并与保利防务投资进行全面
的资源共享与战略合作。
5、保利防务投资承诺以其作为管理人的基金参与公司最近一年期定增计划,
投资金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双方以外的
其他方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的除外。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等。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
效期3年,有效期内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本协议有效期过后,双方优
先考虑与对方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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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保利防务投资系保利旗下涉军领域的唯一股权投资平台,主要立足服务保利
科技军品发展战略、立足军民融合发展开展投资。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建立紧密
而稳定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寻求有关海外防务基地建设与公司专用车生
产业务相关契机,增加与优秀军工标的资产并购合作几率,积极拓展公司专用车
多维度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整体经营规划。上
述合作还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将产业与资本良好融合,共同促进涉军产业
和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因为本协议的履行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
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具体合作事项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着
不确定性,涉及具体合作项目或相关合作安排、权利义务约定等具体合作事宜时,
均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文件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合作事项开展情况,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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