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相关职责,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