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来源:上交所 2016-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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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515)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6 年 9 月 14 日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一、 会议议案

1、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EPC 总

承包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航基础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EPC 总承包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设计)的EPC总

承包类业务市场规模,同时提升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

础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效率,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

海航设计拟与海航基础控股下属公司就工程项目管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初步

洽谈及预估,2016年度双方预计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合计金额为51,000.00万

元。本公司拟授权海航设计与海航基础控股签订《EPC总承包合作框架协议》,

自本次董事会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海航设计与同一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在

框架协议额度内的具体EPC总承包合同不再进行单独审议。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53,574.0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同双;注册地址:海南省海

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南洋大厦706房;经营范围:建筑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

资与咨询,商业、酒店、机场、房地产的投资与管理,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

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农业项目开发。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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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协议主体

甲方: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及其子公司工程项目提供EPC总承包服务。根据双方合作

业务计划,预计双方2016年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金额51,000.00万元。

乙方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建设实施代建,代建工作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定案结束。

3、合作机制

对于本框架协议所约定的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同意具体落实到具体项目后,

签署正式EPC总承包合同,约定具体结算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

四、签订框架协议目的及影响

签订框架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合作共赢,一方面提升关联方工程项目

管理效率,一方面提升海航设计在EPC总承包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海

航设计EPC总承包业务持续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设计将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管理进度及

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非一定形成当年收入及利润,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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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目前已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工商登记手续,现拟对公司章程

的有关内容作如下修订:

一、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277.4136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由股东大会通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

项决议,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7,207.123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由股东大会通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

项决议,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42,277.4136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42,277.4136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修订为: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267,207.1230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267,207.1230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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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3、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航通航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EPC

总承包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航通航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EPC 总承包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展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建筑设计)的EPC

总承包类业务市场规模,同时提升海航通航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通航投资”)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效率,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海航建筑设

计拟与海航通航投资就工程项目管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初步洽谈及预估,双

方预计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合计金额约为50,906.00万元。本公司拟授权海航

建筑设计与海航通航投资签订《EPC总承包合作框架协议》,自本次董事会至公

司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海航建筑设计与同一关联方在框架协议额度内的具体

EPC总承包合同不再进行单独审议。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方介绍

1、海航通航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辉;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

区宝华路6号105室-8799;经营范围:通航产业投资开发与管理、通航产业相关

改造项目投资与管理;通航相关旅游、商业项目投资开发和管理;与国内外通用

航空运输服务相关项目的投资开发;通航产业相关资产管理。

截止2016年6月30日,海航通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入35.00 万元,净利润

-455.00万元,总资产129,428.00万元,净资产99,54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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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主体

甲方:海航通航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工程项目提供EPC总承包服务。根据双方合作业务计划,

预计双方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金额约50,906.00万元。

乙方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建设实施代建,代建工作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定案结束。

3、合作机制

对于本框架协议所约定的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同意具体落实到具体项目后,

签署正式EPC总承包合同,约定具体结算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

三、签订框架协议目的及影响

签订框架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合作共赢,一方面提升关联方工程项目

管理效率,一方面提升海航建筑设计在EPC总承包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

进海航建筑设计EPC总承包业务持续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会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建筑设计将根据具体工程项

目管理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非一定形成当年收

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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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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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长安航基地

一期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长安航空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长安航基地一期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为拓展本公司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建筑设计)

的 EPC 业务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业绩,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本公司拟授权

孙公司海航建筑设计与关联方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

签订《长安航基地一期 EPC 总承包合同》,经初步洽谈及预估,双方合同总金额

约为 85,954.37 万元人民币。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长安航基地一期 EPC 总承包合同》须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

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长安航空母公司海南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长安航基地一期投资总金额约 85,954.37 万元,由海航建筑设计作为 EPC

总承包商进行建设,对公司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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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85,614.87 万

经营范围:由陕西省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与航空运

输相关的延伸服务及地面汽车运输服务;航空配餐业、旅游业、房地产业;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注册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延路 33 号迈科国际大厦写字楼 20 层

2004-2006 室。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长安航空收入 75,014.48 万元,净利润 11,953.80

万元,总资产 923,233.60 万元,净资产 472,795.20 万元。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因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

备作为本次工程总包项目发包方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长安航空营运基地扩建项目(一期)EPC 工程

2、签约主体: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承包人)。

3、工程承包范围:由海航设计承包长安航空的长安航空营运基地扩建项目

(一期)工程的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施工。

4、工程内容及规模:长安航空基地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侧,

一期建设内容包括行政办公楼、综合服务楼、飞行公寓楼、地勤公寓楼、餐厅楼、

动力中心、单机位机库、航材库、特种车库,总建筑面积约 158,872 平方米。

5、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 85,954.37 万元人民币,其中勘察设计

费暂定 1,147.03 万元人民币,工程费暂定 84,807.34 万元人民币。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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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 EPC 业务领域的重要商业模式,为公司在工程业

务领域的发展开拓了新的业务方向。

长安航基地一期投资总金额约 85,954.37 万元。由海航建筑设计作为 EPC

总包商进行建设,对公司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

海航建筑设计将根据项目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

非一定形成当年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

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规定,《长安航基地一期 EPC 总承包合同》

须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及长安航空母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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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海航

豪庭 A08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

公司签订《海航豪庭A08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为推进本公司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建筑设计)

的《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项目,根据 EPC 总承包项目的进度

需要,海航建筑设计拟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六局)

签订《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约 50,976.00 万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

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项目总金额约 50,976.00 万元,由海航

建筑设计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建筑

设计将根据《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项目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

确认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春军

注册资本:257,794.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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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

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

管理业务(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限承接施工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工程);机电

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

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械设

备租赁;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钢结构加工、制作;施工咨询管理服务;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

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

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

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 72 号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购销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

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

2、项目各方:甲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标的物为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位于海口市国

兴城大道新海航大厦北侧。A08 地块(住宅+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84353.5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116153.5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68200.00 平

方米,容积率 4.0。项目发包人为甲方,承包人为乙方。

4、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0,976.00 万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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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建筑设计将根据《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项目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海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

须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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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海航

豪庭 A05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

公司签订《海航豪庭A05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为推进本公司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建筑设计)

的《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项目,根据 EPC 总承包项目的进度

需要,海航建筑设计拟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六局)

签订《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约 58,500.00 万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

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总金额约 58,500.00 万元,由海航建筑

设计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建筑设计

将根据《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项目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

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春军

注册资本: 257,794.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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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

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

管理业务(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限承接施工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工程);机电

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

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械设

备租赁;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钢结构加工、制作;施工咨询管理服务;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

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

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

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注册地: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 72 号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购销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

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

2、项目各方:甲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标的物为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位于海口市国

兴城大道新海航大厦北侧。A05 地块(住宅+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84353.5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116153.5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68200.00 平

方米,容积率 4.0。项目发包人为甲方,承包人为乙方。

4、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8,500.00 万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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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建筑设计将根据《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项目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海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施工合同》

须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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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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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孙公司武汉蓝海临空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武汉蓝海临空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孙公司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武汉蓝海临空)

拟与关联方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渤海租赁)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出售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 2 号、3 号及 4 号仓库,转让价款 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孙公司武汉蓝海临空拟与关联方天津渤海租赁签订《资产买卖合

同》,出售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 2 号、3 号及 4 号仓库,转让价款

45,000.00 万元人民币。

2、因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属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没有与同一关联人、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

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金川;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76 号空港商务园西区

7-1-301 室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

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

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

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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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

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

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 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 , 其 总 资 产 16,960,381.16 万 元 , 总 负 债

14,785,353.08 万元,总收入 533,411.76 万元,净利润 55,148.23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孙公司武汉蓝海临空的资产,为武汉海航蓝海临空

产业园一期 2 号、3 号及 4 号仓库。

2、公司孙公司武汉蓝海临空目前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 2 号、

3 号及 4 号仓库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

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武汉蓝海临空总资产 87,946.11 万元、总负债

68,476.23 万元、总收入 495.72 万元、净利润-1,145.4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4、本次标的已经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方法为收益法,

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名称

甲方(受让方):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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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标的物为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 2 号、3 号及 4 号仓库,甲方

和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肆亿伍仟万】圆整(小写:

¥【450,000,000.00】)

3、转让价款的支付

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转让价

款:

(1)甲方收到乙方向其发出的《付款通知书》;

(2)乙方向甲方出具了经甲方认可的正式标的物资产评估报告;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并经甲方董事会、乙方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定价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

告,本次关联交易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45,081.46 万元。据此,交易双方

确定本次交易之标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 45,000.00 万元。

五、出售资产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资产的原因

本次出售资产是出于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和战略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将对公

司专注于主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74,494.07 万元、负债

总额为 286,448.76 万元、净资产为 88,045.31 万元、净利润为 6,393.77 万元。

本次出让资产价格为 45,000.00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 12%,不会对公司资产体

量造成重大影响。此举可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现有项目和未来

战略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以期能够给予投资者理想的回报。

17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

18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 (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航基础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EPC

总承包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

3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海航通航

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EPC 总承包合作框架协议》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与长安航空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长安航基

地一期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

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海

航豪庭 A08 地块项目施工合

同》的议案

19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5)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

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海

航豪庭 A05 地块项目施工合

同》的议案

7 关于孙公司武汉蓝海临空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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