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4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9
月8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28日以
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
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Mapi公司签
署<股权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为了加强药品研发的国际合作,不断丰富公司在中枢神经用药领域的产品线,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与以色列Mapi公司签署《股权认购
协议》,即以每股12.3619美元的价格认购Mapi公司新发行的优选B股总计161,787股, 占
Mapi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68%,投资总金额约200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Mapi公司签署<股权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55)。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
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
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
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
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
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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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花旗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并经公
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江苏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
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
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江苏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
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兴业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
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
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
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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