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12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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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前 12 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温州

博德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前 12 个月内,公司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资收购广东昌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广东昌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昌

胜”)及其他增资方签署《广东昌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

金向广东昌胜增资 2,550 万元,占增资后广东昌胜股权比例的 51%。同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增资收购广东昌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30)。

广东昌胜主要从事大功率氙气照明电光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属于《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C 制造业”下“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类别。

上述事项与本次交易不属于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不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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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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